中新網南京6月17日電 2015年,南京名校畢業生郁某為報復他人對其語言刺激,而實施殺人。17日,記者從南京市鼓樓區法院獲悉,鼓樓區法院對這起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被告人郁某有期徒刑8年,并賠償受害人各項損失4萬元。
郁某1986年出生,畢業于東南大學。在上大學期間,他與同鄉黃瑩(化名)成為戀人,兩人關系一直很好。畢業后,兩人相約留在南京發展,黃瑩很快找到了不錯的工作,而郁某卻在找工作上遭遇不順。
郁某在面臨擇業期間,女友黃瑩一直對他不棄不離,用自己的收入供郁某生活開銷,鼓勵他繼續找工作。后來,郁某進入一家會計事務所工作,但工作不久他又以太累、賺錢少為由,辭掉了工作。辭去工作后,郁某開始閑置在家,打算考注冊會計師,但他卻一考不過、二考還是不過。
2015年9月6日,郁某在租居地附近一小區內散步時,被該小區的劉女士撞見并追問他為何在小區閑逛,郁某見此便謊稱自己就住在樓上,只是隨便在下面走走。但劉女士卻盯著郁某說:“這棟樓上的人我都認識,但沒有見過你。”
劉女士的這幾句防范之言,卻讓郁某很受傷,他認為劉女士這是在懷疑和刁難自己,于是頓時心生怨恨。隨后,郁某回到住處,拿了一把水果刀,再次闖到該小區并進入劉女士家中,趁劉女士不備對其脖子上連刺兩刀,劉女士當即倒地,血流如注。
行兇后,郁某以為對方已死,于是就在劉女士家中把身上的血跡沖洗干凈,并將濺上血的衣褲更換后逃離現場。幸運的是,劉女士在郁某逃離后不久從昏迷中蘇醒過來,并被鄰居發現,將其送往醫院搶救,從而保住了性命。2015年9月7日,郁某被警方抓獲歸案。
2016年4月13日,南京市鼓樓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郁某涉嫌故意殺人一案。庭審中,郁某辯稱沒有殺害劉女士的本意,之所以對劉女士動刀是因為其語言刺激了自己。郁某歸案后在供述作案動因和目的時曾表示,命運對其不公,自己就如同《楚門的世界》里的主人公楚門,命運早被人安排好,故產生厭世情緒。
據悉,在案發前,郁某獲悉外公得了癌癥后,悲觀情緒更甚,于是在遭遇劉女士的語言刺激后,萌生殺死她而實現自己求死的愿望。在法庭上,郁某的辯護人也指郁某有強烈的厭世情緒,懷疑其有精神疾病。但根據早前的司法鑒定結論,郁某在作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鼓樓區法院經前期庭審查明的事實,對案件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郁某故意殺人,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賠償受害人各項損失4萬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