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報6月18日消息,如今,微信朋友圈里經常可看到轉發的各種“拼團”、“秒殺”優惠活動鏈接,很多人點擊付款時卻并未意識到其中可能暗藏的風險。兩名男子今年利用微信公眾號推出“9.99元團購24聽可樂”的活動,短短兩天就接到近7萬訂單,收款70余萬元后卻“失聯”,致使數萬人上當受騙。今天上午本報記者從海淀檢察院了解到,這起新型網絡詐騙案為北京首例,兩名涉案男子均涉嫌合同詐騙罪,易某已被批捕,翟某因病被取保候審。
數萬人被騙 僅少數報警
嫌疑人售貨后臺顯示,共有63209位買家購買這款超低價可樂。承辦此案的檢察官黃飛介紹,因被騙錢款只有9.99元,在數萬名受害者中,絕大多數人都沒有報警,其中有很多受害人都在北京。
年輕人拼團買低價可樂的多。年近30歲的張女士是其中一名受害者,她看到老公微信轉發給她一個團購鏈接,每人最多買兩件,她就沒多想,先買了一件即一箱24聽可樂,結果永遠等不來發貨,就報警了。
很多受害人都有這樣的遭遇和經歷:從微信朋友圈里看到朋友轉發的優惠活動鏈接,“基于對朋友的信任”,“還以為朋友已經買了收到了貨,覺得不錯才推薦的”,于是點擊鏈接,付款購買。但在他們還沒有收到貨時,就忙不迭地又將這條優惠信息轉發推薦到自己的朋友圈里……然而,自己買的可樂始終沒發來,而朋友也上當了。
在賣家微信公眾號上,曾發過一個通知:會發貨,請大家耐心等待。但苦等很久都沒消息,買家們這才發現,除了一個在線客服,他們沒有賣家的地址、電話及其他任何有用信息,而后來在線客服也聯系不上了。
收錢不發貨 騙錢買理財
這家“失聯”的公司是易某與翟某于前年7月2日在上海注冊成立的,法人代表易某,注冊資本50萬元,但兩人都沒有實際出資。之后,二人在微信公眾平臺上注冊了一個公眾號,將建立的公司手機電商網站鏈接到微信公眾平臺,開始在微信上宣傳、出售產品。
兩人都是20多歲。25歲的廣西男子易某是大專學歷。一開始,易某和翟某為吸引粉絲,在微信公眾號上推廣酸奶機和星巴克電子支付券,但效益較差,交易訂單寥寥無幾。后來他們又推出一款“9.99元團購24聽可樂”的活動,利用低價團購誘導分享到微信朋友圈。在短短的48小時之內,二人注冊的微信公眾號共計收到該可樂團購訂單68294個,收款700019.74元。
今年1月3日和4日,在易某和翟某的操作下,這70余萬元中的693000元先轉入易某的寧波銀行賬戶,之后全部轉到易某的招商銀行賬戶中。兩人通過微信斂來的這些錢款都干什么用了?
記者了解到,兩人收款后,僅將很少一部分錢用于進貨發貨,僅發貨117單。他們從購物網站購進每箱24聽裝可樂,單價45.9元,117箱花費5370.3元,這遠高于9.99元的自售單價。還有48筆用戶訂單,他們給對方退了款,這些買家也算幸運的。至于其余數萬名買家,兩人則是收錢后“玩失蹤”。收到的錢款中,他們將60萬元購買理財產品,其余全部用于償還二人信用卡欠款及其他生活費用。
“只有九塊九,這么小的金額,消費者不會在意。”易某和翟某就是抱著這樣的僥幸心理作案,導致數萬人上當受騙,但終究也使自己身陷囹圄。
數額特別巨大 面臨重刑
每單僅9.99元,是否構罪?黃飛檢察官認為,事實上,兩名嫌疑人騙取財物總金額已達到近70萬元。根據我國《刑法》第224條關于“合同詐騙罪”的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款、預付款后逃匿的,騙取對方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具體來說,2萬元就達到了合同詐騙罪的起刑點,即“數額較大”;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為“數額巨大”;而50萬元以上就是“數額特別巨大”了,按照規定應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提示 微信團購需謹慎 勿隨意轉發擴散
這起新型微信詐騙案使用了新的犯罪手段,受騙人數眾多,社會關注度高。黃飛檢察官提醒大家,要謹慎參與微信公眾號發布的“團購”、“秒殺”活動。如果發現“低價團”標價等與市場價差別大,應通過聯系客服等,詢問核實該公司是否確實有真實的產品,切莫因貪圖便宜,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另外重要的一點是:在沒確定這類團購活動真偽之前,不要在朋友圈隨意轉發擴散。一旦發現虛假團購活動等,應當及時報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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