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合肥6月29日電(記者 李光明)今天,一篇《男子派出所內身亡 家屬稱其戴手銬腳鐐頸部有勒痕》的報道引起關注。法制日報記者第一時間趕赴合肥市瑤海區公安、檢察機關了解采訪,并在檢察機關調看了陳某某死亡的相關視頻。這段視頻錄像是合肥市瑤海區檢察院從派出所封存并調取的,記錄了陳某某最后的時間。
6月21日晚21時許,陳某某因酒后毆打他人被出警民警依法傳喚至方廟派出所,因陳某某呈醉酒狀況并辱罵、毆打民警而被約束在審訊椅子上。22日早上5:30時左右,陳某某清醒并由輔警陪同上了一次廁所。6:50左右,開始對陳某某做筆錄,至8:00左右,做完筆錄。此后,陳某某一人在審訊室內,直至9:54左右被帶到信息采集室進行打卡、照相,這期間,審訊室的門開著,有輔警在門外看管,陳某某的妻子瞿女士中間還給他送來早飯,陳某某未吃。10:04左右,陳某某做完信息采集后,陳某某由輔警陪同再次上了廁所,后被帶回審訊室。10:23左右,一名輔警到審訊室倒照片后帶著相機離開。不久,審訊室的門從外面被關上,此后就陳某某一人在審訊室內。陳某某生前最后一段20分鐘左右的視頻顯示:大約10:47左右,陳某某挪動銬著自己右手的椅子靠到審訊室門后將門反鎖,沉默了一會,大約10:51左右,用左手解開拴在椅子左扶手上的繩子,和右手一起打了一個繩套,接著把繩套套在脖子上并拉緊,再連同銬著右手的椅子挪到審訊椅一側并靠近審訊椅背處,將繩套一端的繩子系在審訊椅背上,后又取下,將繩子重新打結,重新系在審訊椅背上。10:56左右,陳某某向下坐,呼吸聲開始明顯,10:58左右,陳某某身體沒有了動作,一直安靜了下來。大約11:27左右,陳某某的妻子瞿女士在輔警的協助下打開了審訊室的門,進入后發現情況異常已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大聲呼救,民警進入割斷繩索,將陳某某平放在地上,陳某某家人還進行了簡單的急救。此時,派出所和陳某某的家人都已撥打120,11:41左右,三名120急救人員趕到進行急救,現場確認陳某某已經死亡。
發現陳某某出現異常情況后,方廟派出所立即向瑤海公安分局進行報告。瑤海公安分局立即啟動處置預案,并及時向區委政法委、區檢察院和合肥市公安局進行報告,開展相關工作。瑤海區檢察院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查,合肥市檢察院技術人員也隨后趕到現場開展相關工作,對事發現場及尸體進行了初步勘驗,當場調取并固定了相關證據。目前,瑤海區檢察院已經全面介入調查,初查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中。瑤海公安分局已對辦案民警和輔警進行停職,配合調查。此外,瑤海區委區政府還成立了由政法委書記任組長的專項工作組協調監督調查工作的開展。
今天下午,陳某某的妻子瞿女士等家人在瑤海區檢察院,觀看了陳某某身生前最后一段時間的視頻錄像。瞿女士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只有十幾分鐘時間的視頻錄像不足以還原事實真相,要求觀看全部錄像以還原事實真相。瞿女士認為,這只是一起很小的案件,不相信其丈夫陳某某會因此自殺。
針對相關報道,第一時間介入調查的合肥市公安局督察支隊民警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說,陳某某被帶到派出所后全程都有錄像,經過初步查閱錄像,民警沒有毆打陳某某的暴力執法行為,他們對相關問題也進行調查了解。有關繩子問題,陳某某被帶到派出所時呈醉酒狀態且情緒激動,便放在審訊室的審訊椅上進行約束,第二天早上陳某某清醒后說坐在審訊椅子上不舒服,輔警便從別的地方搬來一把帶扶手的普通椅子,放在審訊室里給陳某某坐,做完筆錄后便將陳某某右手銬在椅子右扶手上,繩子是系在左扶手上,搬椅子時沒有注意。有關陳某某戴手銬腳鐐的問題,在對陳某某醉酒約束時使用了手銬,將其約束在審訊椅上,其清醒后被移至普通椅子上,只有右手銬在椅子右扶手上,直至陳某某死亡都是這樣狀態,沒有使用腳鐐。有關不給陳某某上廁所問題,陳某某在輔警陪同下共上了三次廁所,不存在不給上廁所問題。對于陳某某家人不能明白其會自縊的動機,還需進一步調查了解,從了解到的看,可能涉及個人隱私不能對外說明。
陳某某在派出所非正常死亡后,合肥市公安局對此高度重視,事發后立即責成瑤海公安分局積極配合檢察機關開展調查工作,同時派出由督察、法制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民警的執法活動進行調查。公安機關將根據有關部門的調查結果,嚴格依規依紀處理,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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