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原華西醫科大學校友劉某對教育部的起訴。6月28日下午,劉某收到了相關行政裁定書。
原華西醫科大學1995屆校友劉某曾于2015年10月向教育部舉報,稱瀘州醫學院升格為大學不符合條件,希望教育部重新調查復核瀘州醫學院更名事宜,但在法定期限60日內未獲答復。
2015年12月15日,劉某一紙訴狀將教育部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教育部依法做出答復。劉某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曾強調,教育部應當回應他們的關切,否則涉嫌行政不作為。
2016年1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該案開庭傳票顯示,此案本應于2016年5月11日開庭,后又改為2016年5月23日。
最終該案開庭審理被取消。7月4日,澎湃新聞記者曾就開庭被取消一事咨詢北京市一中院,未得到明確答復。
直到6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發行政裁定書,駁回了劉某的訴訟請求。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劉某向法院提交的“其曾在四川大學學習”等證據,不足以證明其與“教育部同意瀘州醫學院更名為四川醫科大學”一事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所規定的“利害關系”。教育部對劉某舉報函的處理,對劉某的合法權益明顯不產生實際影響。
因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劉某不具有本案原告主體資格,依法駁回其起訴。
但劉某認為,他的合法權益已經受到影響。他說,自己作為原華西醫科大學的一名校友,感到自己本科教育的母校已被混淆,這影響人們對自己的自身評價。“我讀大學時,我的母校是一所全國性的重點高校,而瀘醫卻是區域性的普通本科學校。”
劉某對澎湃新聞表示,他將繼續上訴。
劉某狀告教育部源于瀘州醫學院更名一事。
2015年4月28日,教育部批復四川省政府《關于同意瀘州醫學院更名為四川醫科大學的函》,稱“經研究,同意瀘州醫學院更名為四川醫科大學”。
此舉引發四川大學方面抗議。主要原因在于,早已并入四川大學的原華西醫科大學曾使用“四川醫學院”這一名稱,“川醫”成為知名醫學品牌。
四川大學方面認為瀘州醫學院更名四川醫科大學后,易造成校名認知混淆,引發侵權爭議。
爭議存續半年多之后,原瀘州醫學院再度申請更名,由四川醫科大學更名為西南醫科大學。此舉又招致第三軍醫大學和西南醫院反對。
在一片爭議聲中,教育部于今年1月26日悄然在官網公布了同意四川醫科大學(原瀘州醫學院)更名為西南醫科大學的批復。
這令原華西醫科大學校友相當不滿:目前“西南醫科大學”的校名由“四川醫科大學”更名而來,而并非由原來的“瀘州醫學院”直接更名而來,“四川醫科大學”也成為了瀘醫的曾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