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聞聽死訊松了一口氣
“聽說金重齊死了,居民們這回踏實了。”得知金重齊死訊后,其所居住的昌平八家嘉苑小區的居民們長出了口氣,人們不用再擔心這名中年男子所帶來的威脅。
該小區居民李先生稱,6月27日,他得知海淀靜淑苑公交站發生了命案,案發后行兇者跑了。“后來,居民們聽說殺人的男子就住在
我們小區,大家都特別恐慌。”不久前,刑警還去了他家調查,并找過個別鄰居了解情況。
■案件回放
刺死2人后被公安部A級通緝
6月27日下午2時許,海淀區靜淑苑公交站臺上,一名男子在與他人發生糾紛后,持刀扎傷了3人,造成2人死亡,1人受傷。案發后,該男子逃跑。
事發后,現場血腥的照片在網上廣泛傳播,目前公開報道的消息指出,這場造成兩死一傷后果的命案,竟是由于在公交車上“踩腳”引發的糾紛所致。但這一說法并未得到警方證實。
案發后,公安部于28日發布A級通緝令,懸賞5萬元通緝重大作案嫌疑人金重齊。
■釋疑
Q:在本次事件中,隨著嫌疑人的死亡,傷者及死者的治療及善后費用該由誰承擔?
A: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姜健律師表示,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在本起事件中,犯罪嫌疑人雖不承擔刑事責任,但仍應承擔民事責任。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上述損失應以犯罪嫌疑人的遺產進行賠償,如無遺產可供執行的或執行部分后仍不能彌補損失的,人民法院將會在執行中裁定終結執行。
Q:目前嫌疑人已死亡,對于警方而言,案件是不是就算終結?
A:海淀警方相關負責人稱,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有關偵查終結的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同時符合以下
條件:(一)案件事實清楚;(二)證據確實、充分;(三)犯罪性質和罪名認定正確;(四)法律手續完備;(五)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目前,警方針對該案后續仍需進行一些內部工作,所以目前還沒有結案。
京華時報記者韓天博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