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每人1.5萬元,碩士每人2.5萬元,博士每人3萬元……今年3月,深圳出臺了《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規定向新引進入戶的人才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但具體實施辦法尚未出臺。近日,深圳市人社局發出提醒,符合申領條件的新引進人才現在可以申請這一補貼,新標準“落地”后將按照規定補發差額部分。
新引進人才可先申請
據悉,《措施》規定向新引進入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和歸國留學人員發放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補貼,其標準比2015年1月1日實施的《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中新引進人才的租房補貼標準(本科6000/人,碩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有明顯提高。
但是,目前部分新引進人才由于不清楚目前申請補貼,是按新標準還是舊標準發放,仍處于觀望之中。記者從市人社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有關工作人員處了解到,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已提交審議。如符合租房和生活補貼申領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即使此前已申領租房補貼,在實施辦法發布后,符合條件的可按新標準補發差額部分。
“享受補貼的時間是跟人才引進到深圳的時間有關,預計人才引進到深圳的時間在《措施》發布之后的申請者就可補齊差額。”上述工作人員表示,符合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完全可以現在先申請,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享受新政中規定的補貼。
新標準規定學歷需全日制
值得注意的是,新標準要求是具有“全日制”本科、碩士、博士學歷,原標準無這一要求,其他條件與原標準一樣,即新引進人才學歷需本科以上;接收的應屆畢業生和新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新招調在職人才應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未滿30周歲、碩士未滿35周歲、博士未滿40周歲;有本市戶籍、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市區兩級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過政府發放的人才租房補貼。
此外,據悉,今年上半年,市本級發放租房補貼3萬多人次,涉及金額1.07億元。(記者 胡瓊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