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英語教師劉伶利因患癌癥被學校開除,法院判決開除決定無效,學校未履行”一事引起熱議。
1984年出生,碩士,民辦高校英語老師,這些標簽的主人叫劉伶利,這個名字這幾天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但是劉伶利本人卻再也聽不到了。
8月14日,由于癌癥和并發的心臟病,劉伶利離開了人世,年僅32歲。
而讓社會憤慨的是,在治療癌癥期間,她所供職的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以曠工為由將她開除。這件事情背后的故事到底是什么呢?
事件回放
1
工作兩年患癌
到北京求醫
劉伶利1984年出生,2012年,她來到蘭州交大博文學院工作,成了一名大學教師。
2014年7月, 她被診斷為(雙側卵巢)增生性(交界性)漿液性腫瘤,高級別。那個暑假,父母帶著劉伶利到北京求醫。
2015年1月14日,劉伶利的母親劉淑琴來到博文學院人事處為女兒請假,“學校原以為孩子得的是子宮肌瘤,病歷上寫得清清楚楚,學校才知道孩子得了癌癥。”
2
請假未獲理解
“不要給我哭”
當時,考慮到女兒不能上班,劉淑琴請求這位領導,希望單位能繼續給孩子買醫療保險。
據媒體報道,對方沒有應允。劉淑琴當場哭了。據劉淑琴向記者描述,人事處處長當時告訴她,“不要給我哭,我見這樣的事情挺多的,學校有規章制度,我也沒有辦法”。
讓劉淑琴萬萬沒想到的是,僅僅5天之后,劉伶利的工作就沒了。
3
突遭學校開除
二審判無效
面對學校突如其來的開除通知,劉伶利和家人都感到無法忍受,他們選擇了訴諸法律。
2015年10月20日,榆中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于2015年1月19日作出《關于開除劉伶利等同志的決定》無效,雙方恢復勞動關系。”
博文學院不服一審判決,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蘭州中院二審判決維持了原判。
“她是個要強的孩子,去年9月至12月在蘭州治療期間,看見家里經濟條件不好,非要在家附近擺攤賣衣服。”
據劉淑琴介紹,8月14日,劉伶利去世當天,她曾電話通知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告知此事。該學院派了代表前往醫院,并在走之前給劉淑琴一個信封,“當時我也沒看,后來打開一看里面有2000塊錢。”
綜合央視、東方早報、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