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宣判一起“猜猜我是誰”電信詐騙團伙案,40余名受害者被騙共計超過150萬元,8名被告人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零二個月不等,并處罰金15萬至7000元不等,沒收作案工具,追繳8人違法所得。
2014年8月1日,被害人馮某被人通過電話方式以“猜猜我是誰”冒充其領導,以急用錢為借口,致馮某多次向銀行卡號621226210900081XXXX(戶名:張某)轉賬共18萬元人民幣。發現被騙后,馮某隨即報警。經偵查,發現邱某、黃某、黃某某、車某、鄧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9月12日,花都區公安分局偵查人員分別在增城、番禺、茂名市高州等地將犯罪嫌疑人邱某、黃某、黃某某、車某、鄧某等人抓獲。
據悉,該案8名被告人的作案基本模式為:詐騙上游人員通過對不特定多數人撥打詐騙電話,或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利用公民個人信息針對性撥打詐騙電話,或通過選取號碼段依次累加方式撥打詐騙電話,下游人員通過與詐騙上游人員合謀,從詐騙上游人員處交收作案工具銀行卡后持有、查驗、保管,在詐騙上游人員詐騙被害人得逞,詐騙款項進入作案銀行卡賬戶后,立即根據詐騙上游人員的指示,實施或者糾集、組織、指揮作案人員使用交收的作案銀行卡通過提款、大額消費、轉賬、無卡存款等方式立即轉移贓款。
法院經審理認為,8名被告人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或經合謀為詐騙轉移贓款,或虛構事實,欺詐他人,直接實施詐騙,騙取公民財物,或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詐騙數額巨大,或詐騙情節嚴重,或詐騙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
被告人邱某參與詐騙25宗,涉案詐騙數額1108500元,被告人黃某某參與詐騙15宗,涉案詐騙數額654600元,被告人車某參與詐騙17宗,涉案詐騙數額773600元,被告人黃某參與詐騙17宗,涉案詐騙數額675600元,涉案詐騙數額均未繳回。被告人邱某、車某、黃某另非法持有他人銀行卡100多張用于轉移詐騙贓款,被告人黃某某另非法持有他人數量巨大的銀行卡用于轉移詐騙贓款,應相應懲處。
被告人邱某與詐騙上游人員合謀,實施、糾集、組織、指揮通過提款、大額消費、轉賬、無卡存款等方式轉移贓款,參與詐騙的關鍵環節,是主犯,被告人黃某某、車某、黃某受糾集,根據組織、指揮實施轉移贓款行為,是從犯。
被告人陳某甲撥打電話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查明撥打詐騙電話200余次,另詐騙既遂22500元,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1024個,被告人陳某乙撥打電話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另詐騙既遂3350元,被告人鄧某查明涉案詐騙數額107000元,被告人鄧某撥打電話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查明撥打詐騙電話3900余次,另詐騙既遂80000元,詐騙數額均未繳回,應予相應懲處。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罕見出土五件古代“蒸鍋”,其中一件大有玄2025-02-05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