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晨報9月6日消息,記者9月5日獲悉,酒鋼集團西溝礦“8·16”重大火災事故9名責任人已于9月3日被肅南縣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8月16日16時15分,位于張掖市肅南縣祁豐鄉境內的酒鋼集團宏興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西溝石灰石礦在斜坡道支護作業過程中,施工方陜西中金建筑工程公司氣焊作業時導致木板和干草著火,巷道內產生濃煙,井下9名工人被困導致死亡。事故發生后,酒鋼集團宏興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西溝石灰石礦先期組織工人下井施救,3人因一氧化碳中毒嚴重,救治無效死亡,另有7人經全力搶救已脫離生命危險。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酒鋼集團西溝礦相關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且外包施工隊相關責任人違章作業,造成此次火災事故,致9人死亡。酒鋼集團西溝礦相關責任人在事故發生后未及時報告、現場應急處置不力,組織施救過程中違規指揮,盲目施救,又致3名救援人員死亡。酒鋼集團西溝礦副礦長史佩新等5人,外包施工隊魏兆祥等4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