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曝“蘭州外語職業學院強制學生去外地實習長達近9個月、不實習拿不到畢業證”一事,9月21日晚,蘭州外語職業學院通過學校官網回應稱,校方依據教育部《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制定了學生校外實習實訓管理辦法,倡導學生自愿但絕不強制學生參加集體實習。同時,對于參加專升本校內培訓和校外培訓的學生一視同仁,均可延遲到專升考試結束后再實習。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蘭州外語職業學院多名學生微博私信日前爆料稱,學校強制學生去外地實習,時間從今年9月20日到明年6月15日,實習期長達近9個月;在校內報名專升本考試的同學可以免實習,但在校外報名專升本考試的學生則必須去;有校外報名的同學希望學校通融下,等專升本考試結束后再去實習,但校方不同意。
另據蘭州本地多個資訊微博賬號發帖稱,有部分學生反映,學校教師甚至威脅學生如果不去就沒有畢業證,到時領到的將是結業證。
蘭州外語職業學院在《關于網友反映學院2017屆畢業生校外實習相關問題的公告》的回應中稱,教育部《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指出,“職業學校學生實習是實現職業教育培養目標,增強學生綜合能力的基本環節,是教育教學的核心部分”、“實習的考核結果應當記入實習學生學業成績,并納入學籍檔案,實習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畢業”、“認識實習、跟崗實習由職業學校安排,學生不得自行選擇”、“頂崗實習一般為6個月”。據此,學院制定了學生校外實習實訓管理辦法。為了保障學生權益和實習期間的安全,倡導學生自愿但絕不強制學生參加集體實習,堅決杜絕強制學生參加校外集體實習。
回應還稱,對自主聯系實習單位的學生,學院要求學生提供本人自主實習申請、實習單位接受函和家長的簽字認可的書面材料;對參加次年專升本考試的學生,可延遲到專升考試結束后實習,但學生必須提供延遲實習申請、培訓機構證明和家長簽字的安全協議;參加校內培訓和校外培訓的學生一視同仁。參加校內培訓的學生由學院有關部門統一提供名單,參加校外培訓的學生單獨提供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