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級學生疑被教師猥褻
10月11 日,黃炳權向澎湃新聞講述了得知女兒遭遇那天的情景:6月20日晚上,鄰居上山通知正在干活的黃炳權,稱有警察找他,聽聞后,黃炳權和妻子迅速返回家中,在村口遇見了雞場坪鄉派出所的警察,旁邊還有自己的女兒黃婷(化名)。
“一開始我以為我孩子和人家打架了,誰知道警察說,我女兒報警,說有老師強奸她。”黃炳權表示,據女兒稱,6月20日下午,班主任要求她將試卷送到辦公室,在從辦公室返回路上,她被四年級語文教師張建國捂著嘴抱進了自己的獨立辦公室中,“他房間里還放了一張床。”
“當時還有其他娃娃和女兒在一起,他們看到老師抱走了她,就趕緊跑,一邊跑一邊回頭看,張建國還威脅他們‘如果敢說出去,下一個就是你們’。”黃炳權說,女兒稱張建國在辦公室里,強行脫光了她的衣服,并在她身上亂摸,下午5點多才放她回家。
“出來后,其他娃娃還在學校門口等她,她就哭著和同學說‘你們幫幫我,我不想上學了’。”黃炳權說,在同學的鼓勵下,黃婷打了110。當時110接通的是縣公安局,縣公安局又轉到了鄉派出所。
黃炳權說,當晚警察就將黃婷和他的妻子帶到了派出所錄口供,并去學校帶走了張建國,“還叫了一些學生過去問,但錄完口供后,就把張建國放出來了。”
7月14日,雞場坪鄉派出所以涉嫌猥褻兒童罪拘留了張建國。
黃炳權說,他沒想到,37天后,張建國被放出來了。“我去派出所問,他們說是取保候審,我又去找縣公安局,縣公安局說這件事是鄉派出所主辦。”黃炳權告訴澎湃新聞,被放出來不久,張建國就離開了雞場坪鎮,住在云南的親戚家。
直至10月17日,黃炳權沒有等到有關案件進展的消息,“10月9號我還去派出所問,他們說在調查。”
黃炳權說,女兒有一定的智力殘疾,雖不影響日常生活和學習,卻不太說話,“想想我就很心痛,其他娃娃說,從三年級開始張建國就對她做那些事,還威脅她,‘如果說出去就殺了你’。”
警方:案件還在偵查中
對于黃炳權所說的情況,10月14日,澎湃新聞記者聯系了負責偵查此案的盤縣雞場坪鄉派出所警官余洪波,他表示,案件正在偵查中,而涉案教師張建國目前是取保候審。
“我們從學校提取了監控錄像,但監控里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他猥褻了學生。”余洪波說,7月14日,派出所對張建國進行了刑事拘留,也向檢察院提出批準逮捕,但因證據不足,檢察院沒有批捕,“所以我們現在在進一步偵查,該提取的證據已經提取得差不多了。”
但對于目前案件的調查情況,余洪波以“案件涉及隱私”為由,表示對案件細節不方便透露。“案件調查都有一定的程序,公安機關都是依法處理的,要認定他有罪,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步驟都要有證據,我們還在繼續調查。”
關于黃炳權反映張建國離開盤縣的問題,余洪波告訴澎湃新聞,“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是住在他兒子家”,稱其并沒有違規之舉。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27號)第九十一條,被取保候審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有正當理由需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負責執行的派出所負責人批準。
上海恒建律師事務所律師潘書鴻對此進一步解釋說:“一般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到異地是不可以的,但如果經過公安局批準,就可以。”
學校稱已開除涉事教師
14日,涉事學校椅柯小學校長陳天鷂告訴澎湃新聞記者,事發后,學校就對張建國進行了處理,開除了他的教師職務,“雖然現在證據不足,但出了這樣的事,我們肯定不會再用他了。”
據陳天鷂介紹,張建國今年59歲,是椅柯小學四年級語文的授課教師,兼任班主任,“已經在我們學校教了幾十年的書,我們之前完全不知道會有這種事,如果知道的話,早就進行處理了。”
“現在我們都在等派出所的調查結果。”陳天鷂說,目前還不清楚此事涉及多少個學生。
同日,澎湃新聞記者就此事采訪了盤縣教育局,該局辦公室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表示對此事不清楚。記者多次聯系縣教育局紀檢監察室,均未取得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