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3日,湖南省常德市臨澧縣新安鎮,今年48歲的陳革教再次來到他那刻骨銘心的地方漫水橋,他希望能有奇跡出現。18年前,一輛農用運輸車載著六條鮮活的生命墜入河底,至今這六人尸骨無影,陳革教的妻子和當年9歲的女兒就名列其中。
受害者家屬陳革教每次從漫水橋經過時都希望能有奇跡出現
1998年7月21日下午,當地無證司機蘇桂清駕駛一輛車號為湘J50251的雙排座農用運輸車,從臨澧縣新安鎮洞坪村載客10余人駛往良馮村。當晚8時30分左右,車行至新安鎮漫水橋,洪水淹沒橋面近0.15米,蘇桂清下車察看路況,發現有車輛零星通過。于是蘇桂清便冒險駕車過橋,由于操作不當,致使車輪駛出橋外發生傾覆,陳革教及其妻子、女兒等10人全部落水。除包括司機在內的四人自救上岸外,其他六人被滾滾洪水卷入水底不知蹤影。
陳革教在死里逃生后迅速用公用電話向臨澧縣交警部門求救,但值班交警只是詢問了一聲“在哪個地方”后就掛了電話,也沒派人來到現場救援。六條生命消失后一直“死不見尸”,死者家屬或開車、或步行尋遍了臨澧、津市、澧縣各地,搜尋了3個多月,最終未能尋得親人們的遺骨。
因當時被政府認定為“自然災害”,這起特大交通事故被漸漸淡化在人們的腦海,但“喊冤申訴”成了陳革教的唯一使命。陳革教經過十五年的奔波以及媒體的披露,臨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終于出具“翻車致六人失蹤”的事故認定。
有了交警這一認定,悲憤欲絕的逝者家屬才將新安鎮政府告上法庭。家屬們認為在洪水期間,當地政府未在該橋設置護欄及警示標志,更沒派人看守橋頭和封路管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臨澧縣及新安鎮政府對事故的后果應當承擔責任。
2015年2月4日,臨澧縣人民法院下達判決,新安鎮人民政府賠償陳革教72141.3元。除蘇桂清自己的父親沒有被賠償外,其他三人共獲得93000元賠償。另外,在法院的協調下,肇事司機給每位逝者家屬賠償8萬。對此家屬們表示不服并上訴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不料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盡管該案已了一段落,但陳革教還是希望上級重新啟動調查程序,對當時謊報瞞報特大交通事故的單位和領導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