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北京朝陽望京地區發生一起惡性連環車禍案,肇事司機醉酒駕車胡亂沖撞,搶走一輛奧迪轎車后沿途又撞了多輛車,其瘋狂行為導致1人死亡、1人受傷、8輛車受損。今天上午,該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宣判,韓某被認定尋釁滋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獲無期徒刑。
據悉,韓某是滴滴專車司機,案發當日凌晨拉完客人后,他約了另一位專車司機在望京地區喝酒,醉酒后駕車橫沖直撞。法院審理查明,韓某酒后駕駛黑色轎車逆行與一輛出租車發生碰撞,對出租車司機辱罵威脅追打,后又持械攔截打砸一輛奧迪轎車,并搶車繼續沖撞,導致連環碰撞并撞上2名路人,再次發生連環撞車后車被撞停,韓某被控制,案件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8車受損,其到案后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144.1mg/100ml。
法院認為,韓某在公共場所醉酒鬧事,辱罵毆打他人,情節惡劣,明知酒后駕車會危害他人仍造成上述事件,構成尋釁滋事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應數罪并罰,鑒于其基本供述犯罪事實、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應依法對其酌予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韓某無期徒刑,以尋釁滋事罪判處韓某有期徒刑一年,合并執行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