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倆均稱,“槍”、獎品娃娃、木板等擺攤用的物品是2000多元錢從之前擺攤的一名老漢那轉手來的。在一輛人力三輪車上,建起鋼架結構,一側裝上板子,板子上面一圈一圈的綁上氣球,打槍20元18發,飛鏢20元15鏢,打中次數不等可獲得大小號不等的獎品娃娃。
趙春華擺氣球射擊攤用的三輪車。
王艷玲稱,除去成本,擺射擊攤一個月能掙個兩三千元。平時晚上八九點出攤,12點收攤,看到城管也會避著點,但擺了兩個多月,并未出什么事情,“出事兒的話誰還敢擺呀。”
天津《每日新報》報道稱,河北區綜合執法局的工作人員稱,對于天津重點景點“天津之眼”下面的流動攤販,也一直沒有疏于管理。由于地處海河邊,考慮到游客以及商販的安全問題,只能采取勸離的方式,執法人員輪流巡查,采取“占領式”的管理辦法,遏制流動攤販。每天延長巡查時間,也基本保證了天津之眼附近的秩序。
2016年10月12日,“秩序”被打破,多名家屬稱,便衣民警從9個射擊攤帶走了13人。
趙春華是13人中第一個被判決的,12月27日,天津市河北區法院一審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對她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警方從她攤位的槍形物中鑒定出6支槍支。
王艷玲稱,母親不服判決已委托律師提出上訴。
半年前天津啟動“治槍患”專項行動
趙春華開始擺攤之前,天津展開了“治槍”行動。《法制日報》2016年6月報道,天津市公安局聯合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收繳非法槍爆等危險物品、嚴厲打擊涉槍涉爆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規定凡利用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和管制刀具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依法嚴懲;凡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持有、私藏、走私上述物品的,依法收繳并從嚴查處。
中國警察網2016年7月25日的報道《天津“治槍患”專項行動取得成效》稱,2016年5月天津公安機關開展“治槍患”專項行動以來,多措并舉、深挖線索、精確打擊,共破獲涉槍案件27起,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34名,收繳槍支和仿真槍261支。
和趙春華一樣,在天津同一處擺射擊攤的王行權和張艷清,也沒有意識到自己攤位上的“槍”也在打擊之列。
57歲的王行權來自黑龍江,他的妻子稱,夫妻倆來天津十多年了,租住在一棟老樓房里,房租三個月五百塊,屋頂是紙箱吊起來的,“防止落灰。”
趙春華租住的房屋。
32歲張艷清也來自黑龍江,與他的父親租住在王行權隔壁,不足10平方米的房子里放著兩張單人床。
張艷清的父親說,張艷清來天津大概四年了,之前在水產市場幫人賣魚,因為家里窮,至今尚未結婚,家里就爺倆。2015年,他到天津投奔兒子,后來不慎跌入溝里,腿折了,不能從事勞動。張艷清2016年3月開始擺射擊攤,“兒子說,賣魚水涼,擺(射擊)攤白天能自由一些,也能掙得多一點,一天一兩百塊錢吧”。
王行權和妻子租住的房屋。
張艷清和他父親租住的房屋。
上述三名家屬及“天津之眼”附近多名攤販均稱,在這里擺攤要交攤位費,但具體是誰在收,他們均諱莫如深。有家屬稱,有人收攤位費,不清楚是不是官方的人,沒有收據;也有攤販說,收費的是“社會人”。
1月1日,河北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辦公室值班人員告訴澎湃新聞,流動攤販是歸城市綜合執法管理,但綜合執法管理沒有收費的職權。河北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現在只是業務指導,具體管理為望海樓街道辦和望海樓街道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當天,澎湃新聞撥打其提供的上述兩個單位電話,無人接聽。
“天津之眼”下海河河岸的路燈間隔約10米,這10米長的地方可容下兩個攤位。根據當事家屬們的說法,一個攤位每個月的攤位費是500元左右。出攤時間多在晚上八九點鐘左右,白天不允許出攤,看到城管也會有意識地躲避。
王行權未能被取保候審,他的律師趙瑞祥告訴澎湃新聞,其攤位上有7支“槍”被鑒定為槍支。這些槍支,根據王行權的說法,是在天津外環一個流動賣槍攤位上買的。
而張艷清的父親,現在還不知道兒子的案子在什么階段,“沒有錢,請不起律師,只是從一塊被抓的人家屬那知道‘也被抓了’”。逮捕通知書顯示,張艷清2016年10月27日被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逮捕,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
據他講,兒子張艷清的位上的槍支好像也是從賣槍的攤上買的,具體他并不清楚。兒子出事兒以后,他不得不自己找工作糊口。“上個月找到了一份清潔工的工作,一個月工資1650元”。
有家屬稱“就是討個營生”
趙春華案的相關槍支鑒定書顯示,6支槍能正常發射與之相匹配的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BB彈,比動能為2.17焦耳/平方厘米至3.14焦耳/平方厘米不等。而公安部制定的可認定為槍支的標準,為1.8焦耳/平方厘米。
由公安部發布、2008年3月1日實施的《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鑒定判據》規定,“未造成人員傷亡的非制式槍支致傷力判據為槍口比動能≥1.8焦耳/平方厘米”。2010年公安部印發《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定》,其中規定,對不能發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當所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
這一槍支鑒定標準被質疑過低,普通人因對此該標準缺乏認識而容易觸犯。
2016年12月31日晚,澎湃新聞探訪案發地,數十家小吃攤、飾品攤兒和氣球攤仍在經營,只是氣球攤上只剩下了飛鏢項目。
趙春華錯過了女兒的婚禮。她2016年10月27日被批捕,“那個時候就知道事情嚴重了,但也沒想到后來會判這么重”。兩天后,王艷玲的婚禮舉行,“錄了像,專門給她留著呢”。
張艷清的父親不斷重復說:“太冤了,就是討個營生嘛。”
王行權的妻子糾結多一點,“趙春華一審認罪了都判了三年半,我們當家的7支比她還多1支,如果做無罪辯護會不會判的更重?”她強調,他們一直以為這只是玩具槍。
如今,天津海河的河面已經部分結冰,游船碼頭已經關閉,攤販也比往常少了許多,“天津之眼”每晚仍照常亮起,下面的小攤依舊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