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9歲的馬泮艷常常覺得自己的人生是割裂的。在她微博實名認證的身份一欄,她將自己表述為“重慶巫山童養媳事件當事人馬泮艷”。“童養媳”的自稱并非玩笑。9歲失去雙親后,她住在了伯父馬正松家。13歲左右,她被送到同鎮陳學生家撫養,在14歲和19歲,她分別產下一女一子。
2016年5月底,馬泮艷的遭遇被媒體報道后,引起廣泛關注。去年6月,經過當地法院調解,馬泮艷終于結束了噩夢般的婚姻。但塵埃仍未落定,她開始要為自己討個說法。
“他們幾乎毀了我的人生,難倒不應該說一句道歉嗎?”電話那頭,馬泮艷語調堅定。
2月24日,巫山縣委宣傳部在由其主管的網站巫山網上發布了《巫山縣政府新聞發言人就馬泮艷相關情況答記者問》,其中提到,不能認定馬泮艷被拐賣和被強奸。
“28歲前我是(盲山)電影里面的主角,只是結局更悲慘。28歲之后我將是(我不是潘金蓮)電影里面的李雪蓮。但是我會重新開始結婚生子,同時進行維權,抗爭到底。官司輸贏不在乎。我將追究到我老死的那一天。”在自己的社交平臺上,馬泮艷如是寫道。
年幼失親
她成為“代養”在別家的“新娘”
重慶市巫山縣雙龍鎮金花村,馬泮艷的家。對巫山當地人來說,那是個偏僻的村莊,需要從巫山縣城先坐船后搭車,再走半個小時才能到。
在馬泮艷的記憶中,1997年,母親精神病發作,將父親打死,因病被免于刑事處罰后離家出走。時年9歲的馬泮艷及其姐馬泮珍、妹馬泮輝生活無法保障,由伯父馬正松代養。
“在伯父家我過得并不輕松。”馬泮艷告訴記者,接近4年里,她要上山砍柴、割豬草、喂豬,“就是正勞力,沒有吃白飯。”
2001年年初,13歲的馬泮艷被伯父送往雙龍鎮烏龍村陳學生家生活。
“我不愿意去,但他們沒有問我的意見,直接把我送過去了。”馬泮艷回憶道。對于這一段經歷,在官方發布的《情況說明》表述如下,“因馬正松實在無力代養,在親屬的建議下將馬泮艷送往雙龍鎮烏龍村陳學生家生活。在當地村干部的見證下雙方協議約定,陳家給馬正松3000元‘代養費’,給馬泮艷1000元‘戀愛金’,馬泮艷在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前由陳家代養,達到結婚年齡后與陳學生結婚。”
就這樣,什么都不懂的馬泮艷稀里糊涂中,成為一個29歲男人的“新娘”。
回憶并不美好,2001年春節后,陳家人帶著馬泮艷到福建打工。期間,陳學生強行和馬泮艷發生了性關系。在福建,年幼的馬泮艷找不到工作,呆了3個月,就被陳家人送回老家巫山縣雙龍鎮。
在馬泮艷的記憶里,回到鎮上后,她曾偷偷跑到二姑家,由二姑陪她去報警。彼時,雙龍鎮派出所民警帶馬泮艷到醫院檢查,證實處女膜破裂。但由于伯父馬正松告訴警察,侄女已經嫁給陳學生,警察便將其歸于家庭糾紛而沒有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