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巴彥縣檢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哈綏高速“1·26”特大交通事故的3名犯罪嫌疑人張猛、田繼先、邱忠臣批準逮捕。
1月26日中午,哈綏高速公路驟降大雪,路面出現雪霧、結冰,能見度較低。12點左右,哈綏高速公路距離黑龍江省綏化市高速出口約3公里處,發生3起多車連撞事故。
張猛駕車以時速67.8公里行駛,當其發現前方目測20米至30米處多車連撞時,緊急制動無效,在避讓前車過程中,將前車旁站立的行人孫某卷入車底,造成孫某當場死亡;田繼先駕車以時速75.9公里行駛,在其發現前方目測30米至40米處發生交通事故時,緊急制動,車輛失控,在連續碰撞前方兩輛迫停車輛后,將路旁行人張某撞倒,致張某當場死亡;邱忠臣則駕駛滿載10噸水果蔬菜的重型廂式貨車以時速57.6公里行駛,當其發現前方發生事故后,緊急制動無效,撞飛前方空車后,碾壓左前方一輛??寇囕v,致該車內駕駛人劉某和4名乘車人當場死亡。
經鑒定,事發時哈綏高速公路能見度小于100米,駕駛人的視線范圍最多不超過60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高速公路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能見度小于100米時,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3名犯罪嫌疑人當時車速均超過每小時40公里,依據刑法規定,3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