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陜西銀河煤礦兩礦工死亡涉嫌瞞報”一事,4月12日,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安監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此事系遲報,非瞞報,相關責任人已受到處分。
4月11日,華商網輿情官方微博報道稱,2016年12月5日下午5時許,陜西銀河煤業發生一起安全事故,導致2人死亡,并涉嫌“瞞報”。死者白某和劉某是銀河煤業電工,由于在維修輸送帶的過程中發生意外,一電工當場死亡,另一人送醫搶救無效死亡。事發至今礦方一直瞞報此事。經調查,經礦方、兩死者家屬三方協商賠償后私了。
4月12日,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安監局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這一事件中礦方并非瞞報,而是遲報,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相關負責人被處以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