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法院副院長利用職權,不但將親侄女違規調入法院成為公務員,還讓其三年時間內一邊讀書一邊拿工資。4月16日,上游新聞記者從山東省鄒平縣紀委獲悉,鄒平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同軍涉嫌違規錄取親侄女進法院,被公開通報批評,并予以黨內警告處分。
在這份名為鄒紀辦函【2007】16號文件中,鄒平縣紀委通報稱,張同軍從2013年4月開始擔任鄒平縣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而張娟出生于1987年,是張同軍的親侄女,2011年9月至2014年6月在華東政法大學民商法專業學習,在研究生在讀期間,她先后在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擔任鄒平縣法院書記員,2014年10月,研究生畢業后,立即成為法院審判員。
當地知情者介紹,張娟2011年大學畢業后,就被叔叔張同軍違規錄入縣法院,不但沒有上一天班,而且讀研究生的三年期間,工資照拿,還年年被評選為單位的優秀公務員,讓人非常奇怪。
那張娟到底是怎么考進公務員系統的呢?鄒平縣紀委通過調查后通報顯示,2011年7月,張同軍在張娟考取鄒平縣人民法院公務員任前政審期間,向鄒平縣人民法院政工科長、時任公務員考察組組長石聯明打招呼讓其留意張娟考察情況,讓其順利考入法院系統成為公務員。
2011年9月,張同軍協調時任鄒平縣法院院長張礁同意張娟參加研究生脫產學習,讓其三年內一邊在校讀書,一邊按照在職職工標準套發法院系統工資,進行考核評定。
鄒平縣紀委認為,2014年10月,在張娟被任命為審判員期間,張同軍未如實向組織說明與張娟的親叔侄關系,未提出張娟任職回避申請,張同軍的行為違反了組織紀律。鄒平縣紀委稱,根據相關規定,決定給予張同軍和張娟黨內警告處分。
對于縣紀委的處罰決定,知情者表示黨內警告的處罰過輕,屬于典型的高舉輕放,“張娟考入公務員存在違規,而且三年吃空餉,理應予以開除。”
對此,上游新聞記者電話采訪了鄒平縣法院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自己對此事不知情,了解具體情況要找當地紀委。而鄒平縣紀委辦公室工作人員證實確實有此處罰通報,但對是否處罰過輕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