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晚報5月3日消息,當天,針對5月2日云南省第一監獄七監區在押罪犯張林蒼駕車沖破隔離欄越獄一事,云南省公安廳發布A級通緝令,懸賞10萬緝兇。
以下是云南省公安廳A級通緝令原文:
云南省公安廳A級通緝令
云公刑緝〔2017〕2號
2017年5月2日,云南省第一監獄發生一起監獄服刑罪犯脫逃案件,犯罪嫌疑人張林蒼(系服刑罪犯)涉嫌脫逃罪。
犯罪嫌疑人張林蒼:男,漢族,27歲,高中文化,云南省馬龍縣人,身份證號:530321198906280714。戶籍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馬龍縣馬過河鎮何家村村民委員會角家村67號。體貌特征:身高1.84米,體型中等,方臉,后背有一約10厘米的燙傷疤。
公安機關正告犯罪嫌疑人張林蒼不要再抱有任何僥幸心理和幻想,主動向當地公安機關或撥打110投案自首。
云南省公安機關請廣大人民群眾積極配合提供線索,對發現線索的舉報人、緝捕有功的單位或個人,云南省第一監獄將給予人民幣10萬元獎勵。
云南省公安廳
2017年5月3日
之前消息:
5月3日早上10點,云南省司法廳通報了一起案件。通報稱,2017年5月2日上午8時20分,云南省第一監獄七監區一名在押罪犯從監獄逃脫,目前正在全力追捕中。
通報稱,在押罪犯張林蒼,男,27歲,云南省馬龍縣人,因運輸毒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7年1月18日入監。其擅離勞動現場,趁駕駛員下車等候裝貨之機,強行駕駛一輛130型福田牌貨車,沖破監獄隔離網和施工用的臨時柵欄門后脫逃,并把貨車丟棄在距監獄2公里處的虹橋路附近。
脫逃案件發生后,云南省第一監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向省監獄管理局、省司法廳、省委政法委和司法部作了匯報,并及時派出追捕小組,同時協調公安機關發出協查通報和協查函。
省司法廳、省監獄局高度重視,迅速成立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建追捕指揮部。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商小云,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夏新建等同志接報后,立即趕赴省第一監獄,現場組織指揮案件偵查和追捕工作。
目前,張犯仍在逃,相關部門正在聯動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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