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一次被打,而是兩次被打,施暴人也不相同,究竟是只對后一次追究刑事責任,還是前后兩次都應該追究刑事責任?近日,陜西省西安市檢察院經過充分論證,監督刑事執行機關對發生在監獄內的一起故意傷害案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啟動刑事立案程序。
今年1月7日,西安市沙坡地區檢察院接到西安某監獄反映,該監獄三監區服刑人員魏某自稱遭到同組兩名服刑人員毆打,送醫院就診后,被診斷為傷情嚴重。
因為可能涉及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犯新罪,沙坡地區檢察院立即進行監督。經調查,2016年12月28日,魏某在參加監內團隊活動時,因動作緩慢,被同組服刑人員袁某、孔某叫到庫房,頭部面部被二人掌摑,持續約一分鐘。但這樣的行為怎么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后果?隨后,檢察官進一步調查了解到,同月11日,因同樣的原因,魏某還被袁某及另外5名服刑人員強制下蹲,6人集中對其頭部進行踢、踏、頂等傷害。
該案存在多人多次傷害行為,造成傷害后果也較為特別,出現遲發性顱內出血改變。那么,該后果是否由外傷所致?由一次還是多次外傷所致?多次外傷的責任如何劃分?這些都成為案件爭議焦點,而傷情鑒定無疑是關鍵。
西安市檢察院派出技術處副處長徐紅星和主任法醫師張宏星共同承擔傷情鑒定任務。兩人進行了詳細的法醫學活體損傷檢查,調看監控錄像,又針對專業性更強的醫學影像資料、神經學問題邀請醫學專家進行會診。鑒定意見認為,魏某在第一次遭受外力擊打時已形成硬腦膜下血腫,出現重度損傷,在此基礎上遭受第二次外力擊打,加速了傷情發展,導致腦部重度癥狀進一步擴大,損害程度屬重傷二級。
為慎重起見,近日,西安市檢察院啟動疑難復雜案件專家論證機制,邀請西安交通大學醫學院教授及法醫專家進行專家論證。大家一致認可檢察機關的鑒定意見。至此,前后兩次施暴的7名犯罪嫌疑人被鎖定。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