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麗江遭暴打毀容案”在2016年年末轟動一時,如今有了最新進展,原告撤訴并與6被告和解,法院已確定下一次開庭時間為7月14日上午9點。
“麗江古城法院”微博截圖
麗江古城法院官方微博7月10日傍晚連發兩條微博稱,“本院受理的被告人和榮松被控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杜澄、曹二車龍補、吳原華、趙智、和凌波被控尋釁滋事罪、被害人董某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董某某與六被告人自行達成和解并已實際履行。”
“2017年7月5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董某某向本院申請撤回起訴。經審查,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本院裁定準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董某某撤回起訴。”
“麗江古城法院”官方微博發布的開庭公告。
據公安機關此前調查,2016年11月11日凌晨3時許,董某某(女)、孫某(男)、張某(男)到古城區祥和路一燒烤店飲酒吃燒烤,期間,與之前在該燒烤店飲酒吃燒烤的和某松(男)等人因互嫌對方喧嘩吵鬧,引發沖突,和某松等6人將董某某等3人打傷后逃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