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引發全國關注的云南麗江女子被打毀容事件有了新進展。麗江古城區人民法院近日通過官方微博發布信息,案件將于7月14日上午9點開庭審理。7月13日,事件當事人,被打的董女士通過微博發布消息稱,她決定由律師代為出庭,“心里(理)創傷太重,我真的害怕。”
案件明日開審 當事人決定不出庭
時隔8個月后,云南麗江打人毀容事件將正式進入法庭審理階段。
7月10日,麗江區人民法院發布開庭公告,確定將在7月14日上午9點在法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人和某被控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杜某、吳某、趙某等5人被控尋釁滋事罪。
根據古城區法院此前的公告,董女士與和某等人就民事賠償問題已達成和解,董女士本人也撤回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本次庭審由公訴機關提起,主要對和某等人進行刑事追責。
7月13日凌晨,董女士通過微博發布消息確認不會出庭。其微博信息原文為:我決定由律師代我出庭,心里創傷太重,我真的害怕。
事件回顧:
2016年11月11日,董女士和其他兩人在云南麗江某燒烤店就餐時,被數名男子毆打,董女士面部受傷明顯。董女士將受傷照片發上微博后引起了全國關注。
2017年2月9日,云南麗江市古城區委宣傳部在微博發布了案件的相關進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2017年2月9日,經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對涉嫌尋釁滋事罪的和某松等6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
2017年2月21日,董女士通過其微博發布了由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出具的《鑒定意見書》,傷情鑒定意見為:輕傷二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