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文才7月16晚,光明新區公明街道北環大道西往東方向,一輛凱迪拉克轎車追尾一輛電動自行車,導致電動車上兩人當場死亡。經現場對肇事司機簡某酒精呼氣測試酒精含量為187 mg/100ml,已達醉駕標準,目前簡某已被刑事拘留。
撞擊后,電動自行車被嵌入轎車車頭內,被推行80米才停
據深圳交警支隊光明交警大隊事故特勤中隊副隊長楊勇介紹,2017年7月16日21時55分許,簡某駕駛臨時號牌為瀘QGXXX號的小型轎車在光明新區公明街道北環大道由西往東行駛至凱雷斯頓酒店路段時,與同方向行駛由周某駕駛并搭載黃某的無號牌二輪電動自行車尾部發生碰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事故造成周某、黃某當場死亡。
▲事故發生后,電動自行車被嵌入轎車車頭中。
▲事故發生后,電動自行車被嵌入轎車車頭中。
通過楊警官提供的現場照片顯示,肇事車輛為一臺黑色的凱迪拉克轎車,尚未懸掛正式車牌,轎車的右側車頭跟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后,電動自行車被卡在車頭內,最后交警工作人員不得不把電動自行車的后輪拆下才能將電動自行車和轎車分離。據楊警官透露,經現場勘查核實,轎車和電動車發生碰撞后,電動車上的兩人被撞飛出去,電動自行車尾部卡在車頭則被推行了80多米才停下,可見當時的沖擊力之大。
男子僥幸駕駛新車發生交通意外,毫無悔恨之意,還埋怨死者“撲街”
楊警官透露,事故發生前,肇事者簡某剛剛參加完聚會,事后簡某表示,當時一時僥幸就開車帶著幾位朋友上路了。該肇事司機事后竟無悔改之意,楊警官向記者透露,當天出事后,男子跟朋友交流時還罵兩位死者“撲街”,掃了他們的興致,他表示,“當時都想上去抽他兩耳光”。
▲凱迪拉克轎車的車頭損毀嚴重。
▲電動自行車的后座已經被撞爛。
據了解,兩位死者均是當地學校的保安人員,當天,兩人下班后約了朋友一起吃飯,大概九點半,黃某搭乘周某的電動自行車返回,在路上發生意外。南都記者也在光明交警大隊見到了死者當天會見的朋友蘇某,他表示,當晚吃飯后還曾一起去打臺球,之后就分開了,沒想到不久后就接到警方的電話告知他們出事了。
肇事司機涉嫌醉駕已被刑事拘留
事故發生后,光明大隊事故處理民警對簡某明進行了酒精呼氣測試,檢測結果酒精含量為187 mg/100ml,已屬醉酒駕駛。楊警官表示,該事故中肇事司機簡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負主要責任,而周某駕駛非機動車進入機動車道也存在一定的過錯。目前,肇事司機簡某已被刑事拘留,該案件仍進一步調查當中。
▲肇事司機
楊警官提醒廣大車主司機朋友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勿抱有僥幸心理,釀成大禍,悔恨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