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9日,榆陽區看守所一名在押人員死亡。事發后,榆陽公安分局迅速組織人員展開調查。
死者劉某某,男,生于1989年2月2日,榆陽區人。2017年7月17日,劉某某因醉酒駕駛被榆林市交警支隊高交一大隊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刑事拘留,羈押于榆陽區看守所。看守所按照規定對該劉進行了身體檢查,符合關押條件。
2017年7月19日上午6時許,劉某某在看守所內大喊大叫,聲稱要回家,值班民警與其談話,穩定其情緒;8時許,管教民警與其談話,劉某某仍然不聽勸說,大喊大叫并試圖打開監室門,為了防止其自傷自殘,根據看守所條例,管教民警用械具對該劉進行約束; 17時54分許,監控巡視民警接到報告,劉某某身體不適;17時57分,值班醫生和值班民警進入監室內對其進行檢查,將劉某某帶入醫務室治療,并緊急撥打電話呼叫120急救車;18時16分許,劉某某被送入榆林市第二醫院急救,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件發生時,看守所及時向榆林市公安局監管支隊,榆陽區檢察院駐看守所檢察室匯報,并向分局領導匯報,隨后聯系通知家屬。
目前,榆陽區檢察院正在對該事件進行調查。榆陽公安分局積極與家屬進行協商處理善后事宜。
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
2017年7月20日
(原標題為《 關于榆陽區看守所一名在押人員死亡的情況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