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女童摔倒骨折 學校被判賠償8.7萬
幼兒園準備午休期間,穿上拖鞋的丹丹(化名)在教室內摔倒,造成左脛骨粉碎性骨折,評定為十級傷殘。丹丹的父母稱,教室內剛做過清潔地面濕滑,有監控可證明。幼兒園則稱,地面鋪著墊子不滑,是丹丹的鞋子過大才出的意外。并且,教室確有監控視頻,但沒有保存。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幼兒園未提供丹丹在事故發生時所穿的鞋子或照片,亦未提供事故發生時的監控視頻。因此,幼兒園未能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其盡到了管理職責,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判令幼兒園賠償丹丹包括1萬元精神撫慰金在內的損失8.7萬元。
焦點:是地面太滑還是女童拖鞋過大?
2016年7月11日上午11時至12時午餐后準備休息期間,4歲半的丹丹在其就讀的富某幼兒學校教室內摔倒,被送醫院門診,被診斷為左側脛骨粉碎性骨折。
2016年7月12日,丹丹到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進行石膏外固定術。后丹丹多次復診,醫囑建議其進行家庭護理、加強營養。2016年8月21日,丹丹在醫院行石膏拆除術,醫囑其適應性站立,避免過度用力。
2016年11月8日,廣東廣大法醫臨床司法鑒定所鑒定丹丹左脛骨粉碎性骨折評定為十級傷殘。
庭審中,丹丹的父母稱當時為預備午睡期間,丹丹按照班級老師要求穿拖鞋,因教室剛進行過清潔比較濕滑而不慎滑倒,事故發生時教室有監控視頻可以證明丹丹滑倒。
富某幼兒學校確認教室有監控視頻,現已沒有保存,并辯稱教室地面采用軟塑料鋪墊,防滑效果非常好,室內也沒有小孩打鬧的情況,丹丹滑倒因所穿鞋子過大,屬意外事件。丹丹不慎摔倒后,老師立即抱起小孩,并立即通知丹丹的父母并到醫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