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妻子”的身份
她終于可以每月與他見面
“我一定會好好改造,等出去后好好照顧晶晶,謝謝爸爸。”
在婚禮上,王雷“咚”的一聲跪在岳父的面前,雙手緊緊握住他的手。早在2012年,王雷就曾想正式迎娶晶晶,但是沒有得到岳父的允許。一年多前,王雷因為參與制毒被判入獄,面對長達10年的刑期,王雷沒敢奢望有一天還能從岳父的手中接過晶晶的手。
入獄時,他狠心地一句話也沒給晶晶留下。“她才20歲出頭,八九年的時間對一個女生來說太重要了!”王雷說,不希望晶晶因為自己把最好的青春都耗在等待上,于是想用這種方式,給她一個自由選擇的機會。如果她選擇離開自己,他也完全能夠理解。
但是,這段感情,晶晶卻從未想過放棄。王雷入獄后的一年多時間里,由于兩人沒有領證,晶晶無法去監獄看望他,就只能不斷給他寫信。等待回信的日子很難熬,晶晶就用自己的行動證明自己對王雷的愛。她在商場里做化妝品導購,一個月2千多塊錢的收入雖然不高,但她省吃儉用,經常把省下來的錢拿給王雷的母親貼補家用。
晶晶對王雷的癡心最終打動了她的父親,父親同意了兩人的婚事。今年6月,王雷和晶晶在監獄和各部門的協調幫助下,領到了期待已久的結婚證。
“以后每個月都有兩次機會來看他了。”有了妻子的身份,按照規定,晶晶可以每個月到監獄探視王雷兩次,雖然每次只有半個小時的時間,但是晶晶卻很知足,“一年多的等待沒有白費,我會一直等他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