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民航華北空管局使用的低空通信頻率受到干擾,影響了航空飛行安全,民航局開展了打擊治理“黑廣播”工作。民航局空管行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張瑞慶,在今天民航局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2017年上半年,民航局配合公安等部門立案查處“黑廣播”違法犯罪案件1810起,其中干擾民航的案件有68起,繳獲“黑廣播”設備共計1673臺,有力地打擊了“黑廣播”查而不盡、打而不絕的勢頭。
張瑞慶介紹,今年5月以來,民航華北空管局使用的地空通訊頻率相繼受到廣播干擾,致使北京上空部分管制區無法正常使用,影響航班正常起降。
干擾發生之后,民航華北空管局迅速協調相關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進行排查,最終在河北廊坊地區發現了這個干擾臺,它的發射功率高達5000千瓦。
張瑞慶說,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各類電臺的增多,電磁環境愈發復雜,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受干擾的問題也屢次發生,特別是“黑廣播“問題尤為突出,直接危及民航飛行安全,輕則造成陸空通訊不暢,重則導致空中交通指揮中斷,航班延誤,甚至可能造成機毀人亡的嚴重安全事故。
“黑廣播“干擾已成為影響民航飛行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為解決“黑廣播“干擾的問題,民航局通過采取專項整治、宣傳教育、監督檢查等措施,對“黑廣播”違法犯罪實施全方位打擊,取得一定成效,遏制了“黑廣播”蔓延的勢頭。
同時積極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加大對其行為的懲處力度。一方面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的修訂,以及刑法修正案第9條相關司法解釋的出臺,為懲治“黑廣播”違法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 2016年12月1日,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其中對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設置無線電臺的行為加大了懲戒力度,罰款上限由原來的5000元提高到50萬元。
為了依法懲治擾亂民航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的犯罪,民航局積極收集干擾無線電專用頻率的相關證據,推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下發了《關于辦理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解決了此類案件定性難、定性模糊等問題,明確了擅自設置、使用“黑廣播”等相關違法犯罪的法律適用標準,規定了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分為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兩個定罪量刑標準。
如影響航空專用無線電導航、遇險救助和安全交通等信息,涉及公共安全的無線電頻率的正常使用,同時使用三個以上“黑廣播”等行為,屬情節嚴重。
同時使用10個以上“黑廣播”或者覆蓋范圍超過20公里的行為,屬于情節特別嚴重。
張瑞慶說,“黑廣播”是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一種,在民航局與工信部、公安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部門的聯合推動下,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級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打擊治理“黑廣播”列入了專項工作,并于2015年下發了《關于開展打擊治理“黑廣播”違法犯罪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針對“黑廣播”高發的地區,民航局會同國家、地方和軍隊無線電管理機構、公安、文化等部門,先后在東北、西南、華北等地區開展了專項打擊清理整治行動。(記者梁士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