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分包工程為名,王某騙取朱某50萬元后逃竄。5年過去,王某以為沒事了,8月12日下午,正當他想回家看看時,被青秀區公安局經偵大隊抓獲。
2012年初,王某自稱是一家集團有限公司分公司的法人,伙同他人以發包六景至欽州高速路服務區第一標段工程為名,與受害人在南寧市簽訂了《內部勞務合同》,共騙取受害人朱某50萬元人民幣,然后失聯。隨后,朱某向警方報了案。
經民警調查,王某所說的工程,其施工承包方是廣西某橋梁工程總公司,總公司并沒有對外發包或委托施工。在公安機關開展調查時,王某已逃離南寧市。但王某騙得錢款后一直未回家鄉,而是在東北等地藏匿。警方將王某列為網上逃犯,并與王某的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聯系布控。一晃五年過去,王某以為公安機關已放松偵查,便準備回老家看看,被藏匿地的公安機關發現并通知了青秀警方。8月12日下午,經過五天五夜的火車換乘,青秀公安分局的民警遠赴吉林通化,成功將王某抓獲并押解回南寧接受調查。(記者 覃宏玲 通訊員 陳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