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稱病歷找不到 無法鑒定醫療過錯
但是麗珍公司和蕾士悅診所認為,他們給何晴所做的手術十分成功,2014年是何晴主動咨詢手術問題,而且在此之前,何晴已經做過了兩次隆鼻手術,均不成功,由于之前的手術是在鼻梁部位墊了假體,所以本次手術需要取出之前的假體才能放置新的假體,何晴之前取過鼻中隔做鼻尖,所以此次手術取了耳骨做手術,其鼻中隔穿孔與蕾士悅診所的醫療行為無因果關系。
同時被告認為不應承擔連帶責任,麗珍公司是咨詢公司,蕾士悅診所是手術方,如果是手術的問題,應該由蕾士悅診所承擔責任,麗珍公司只負責咨詢,不應就手術問題承擔責任。
案件審理過程中,經原告申請,被告同意,法院委托北京法源司法科學證據鑒定中心就診所的醫療行為有無過錯、責任程度進行司法鑒定,但后該中心出具《不予受理函》,稱由于缺乏診所實施美容醫療行為的醫學記錄資料,鑒定資料不完整,無法受理。
法官詢問得知,何晴說診所未向其提供過病歷,而診所表示門診病歷確實在診所,但時間已經過去一年多,找不到了。
鼻子歪了還穿孔 女孩構成殘疾
之后,經原告申請,雙方同意,法院又委托北京天平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傷殘鑒定。該中心出具的北天司鑒[2016]臨鑒字第0489號法醫學鑒定意見書確認,目前何晴確實存在鼻根部略偏斜,并鼻中隔缺損,屬于十級傷殘。
2016年4月1日何晴所作的鼻咽鏡檢查顯示,鼻中隔右偏,可見穿孔,雙側中下甲稍大,雙側鼻腔可見粘性分泌物,鼻咽部可見炎性分泌物。診斷為:鼻中隔穿孔,鼻炎。
鼻中隔穿孔,系指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鼻中隔貫穿兩處鼻腔的永久鼻穿孔。
被鑒定人目前存在鼻根部偏斜,對面容有影響,由于鼻中隔穿孔不可逆,會造成通氣過度,影響工作、學習能力及社會交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