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企業忽悠為跑官損失2000多萬
在惠州當地,廣為流傳的是姚春明為了“跑官”曾被企業騙慘,而其最終落馬也與其有密切關系。
中國紀檢監察報的報道稱,廣東省惠州市旅游局原副局長姚春明出資近百萬元給社會人員幫其跑官要官,在被組織調查期間,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
據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了解,姚春明被企業“忽悠”是在惠東縣副縣長的任上。2011年,彼時正逢惠州市、縣、鎮三級換屆,身為副縣長的姚春明希望能夠被扶正,在縣級換屆中當上縣長。
于是,姚春明開始了四處活動,他的心思被當時的惠東縣獅子島酒店老板賴某夫婦看穿了。賴某夫婦為利用姚春明的求關心切,忽悠他說:“省委組織部副部長林某我們很熟悉,關系很好,愿意為你‘牽線搭橋’,他能夠在此次換屆中幫你提拔為正縣長。”
求官心切的姚春明聽到這個消息簡直如獲至寶。不久后,賴某夫婦就通知姚春明:“升任正縣長一事林部長已答應,但林部長現在需80萬元急用,希望你能幫助!”
姚春明與賴某夫婦交往多年,于是他對這番話簡直深信不疑,姚春明壓根沒有思考,立即答應并讓其大舅子陳某把80 萬元匯到賴某戶頭,請賴某夫婦代轉。
此后,為實現當上正縣長的目的,姚春明心甘情愿充當賴某夫婦馬前卒,死心塌地為這對夫妻辦事。
據媒體披露:2011年3月,賴某夫婦找到姚春明,要為其酒店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姚春明明知該酒店不符合條件,但有求于人的他不僅沒有阻止,還親自打電話交代相關人員辦理此事,不久便把辦好的許可證恭送到賴某手中。
此后有了姚春明的庇護,賴某夫婦春風得意,辦起事來一路綠燈。包括在賴某夫婦在不符合規定的情況下,輕而易舉獲得面積100畝的海域使用權,還享受了17萬元“優惠”。
更令人驚訝的是,為賣力討好賴某夫婦,如果賴某夫婦需要錢,姚春明也會慷慨解囊,一次賴某夫婦碰到資金困難,姚春明二話沒說,立即拿出幾百萬元,又通過親戚、朋友借款1000多萬元交給賴某夫婦,解其燃眉之急。
當地政法機關披露的細節顯示:2011年底,當地換屆選舉結束,沒能當上正縣長的姚春明這才幡然醒悟,后來他回想整個求官過程始終沒有見到林某,才知道上當受騙,此前借出去的2200萬元已被投入酒店建設,無法收回。(記者 楊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