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東莞風云人物、人稱“太子輝”的梁耀輝,獲無期徒刑。8月11日,廣東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梁耀輝利用其控制的五星級酒店太子酒店組織賣淫活動,構成組織賣淫罪,且情節嚴重。梁耀輝犯三宗罪被判無期徒刑。
據判決書顯示,除梁耀輝犯組織賣淫、串通投標、單位行賄三宗罪被判無期徒刑外,檢方起訴的其他46人被分別定為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幫助毀滅證據罪。
記者獲得的判決書顯示,2014年2月9日,在央視曝光太子酒店桑拿中心存在組織賣淫活動后,梁耀輝即安排相關人員緊急毀滅證據,刪除相關經營數據,并準備安排被曝光的幾個人去自首,但還沒來得及,“公安就過來檢查了”。
組織賣淫:讓“技師”脫光衣服定等級和價錢
成立于1995年的太子酒店,最開始注冊股東為黃江聯成機電設備公司和梁耀輝的父親梁灶暖。1997年,股東變更為梁耀輝父子,并分別占股90%、10%,梁耀輝實際控制酒店。1998年12月,太子酒店桑拿中心成立,由太子酒店經營管理。
法院審理查明,自2004年開始,太子酒店桑拿中心逐步成為一個大規模賣淫活動的場所,組織包括多名未成年在內的失足婦女(下稱“桑拿技師”)賣淫以吸引客人到桑拿中心消費,從中賺取利潤。
該賣淫場所還建立了一整套流程和管理制度。比如,桑拿技師入職前須首先按個人條件定等級;“上崗”前還有專門的接客禮儀、賣淫步驟等系統化培訓;從體檢醫生到培訓管理人員,均進行了人員配置。
根據判決書統計,法院引用了20余名桑拿技師的證言,以證明太子酒店存在賣淫服務。這些桑拿技師的證言顯示,她們去太子酒店應聘時,均要經過曾任太子酒店桑拿中心副經理的王建龍面試,“脫了衣服給他定等級和價錢”。
法院根據扣押的桑拿房《鐘房訂房登記表》認定,2012年12月1日至2014年2月8日,一年多的時間里,太子酒店桑拿中心用于賣淫的桑拿房房費收入達到4118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