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搭臺,更好服務社會
我市住房租賃服務監管平臺將實現平臺建設全市 “一張網”,房源信息全覆蓋、租賃管理全覆蓋、房源真實核驗全覆蓋、便民服務全覆蓋的“四個全覆蓋”智慧管理服務目標:
1、建立涵蓋信息發布、網上簽約、行業監管、市場監測的全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臺,并提供移動客戶端服務。
2、建立租賃信息發布機制,引導市場規范有序發展。
3、建立形成住房租賃三級政府四級網格化管理體系,實現租賃服務監督延伸到社區。2017年在棲霞區和仙林街道全面應用與試點,納入街道網格化社會治理體系,在此基礎上向全市推廣。
4、實現租賃服務 “互聯網+”服務,提供“房源登記、信息發布、租賃交易、網上簽約、登記備案、租房備案證明”全過程網上辦理服務。
5、加強租賃信用的信息管理,實現多部門聯動共享。
6、加強租賃市場動態監測和分析,為居民租房、政府決策、行業管理提供數據支撐。
優化供應,多渠道籌集房源
1、新建一批租賃住房。加大政府租賃住房建設和籌集力度。通過劃撥方式,加大租賃住房供地力度,新增一批租賃住房房源。在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前提下,經市政府批準,各區(園區)可結合產城融合、職住平衡實際,利用紫金科技創業特別社區等的自有土地新建一批租賃住房。試點在出讓土地中建設租賃住房,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工作。
2、配建一批租賃住房。《方案》明確,出讓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部分新增住宅用地出讓時,將配建5%保障性住房(含租賃性住房)納入出讓合同條款,建成后與出讓用地競價達到最高限價后競建的保障性住房(含租賃性住房)一并無償移交給政府指定部門或機構。試點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持住房用于租賃,試點低效用地建設租賃住房。
3、改建一批租賃住房。對符合條件的商業用房,或者工業廠房,可試點商業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提出改建方案、按一定程序征得相關利害關系人書面同意,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經過政府批準后,可按規定改為租賃住房。鼓勵住房租賃國有企業將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國有廠房、商業辦公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調整后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應當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4、盤活一批租賃住房。支持和鼓勵居民、企業、機構出租閑置房屋。規范現有住房改造經相關利害關系人書面同意后,允許將現有住房按照國家和地方的住宅設計規范改造后按間出租。今年我市建設或籌集租賃住房不低于50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