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市場管理全面實行“3級政府4級網格化”
租賃市場的有序發展,須有“規范管理”進行強有力的護航。對于未來可期的龐大租賃市場,我市率先提出三級政府、四級網格化管理服務體系。即市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住房租賃相關政策和制度,各區政府(園區管委會)、江北新區管委會是屬地范圍內住房租賃市場管理的責任主體,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是轄區范圍內住房租賃管理的直接責任主體,社區居(村)民委員會開展租賃管理的具體事務。今年我市將在棲霞區和仙林街道試點,實現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臺與社區治理綜合信息平臺的信息共享與動態聯動。
我市也將通過相應舉措明確好租賃當事人權利義務,以規避以往“房東任性漲房租,任性趕房客”帶來的矛盾。《方案》提出:
將研究制定租賃合同范本,住房租賃合同期限內,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隨意克扣押金;
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使用住房和室內設施,并按時繳納租金,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或轉租。
與此同時,將引入租賃市場法律救助,將租賃糾紛納入街道司法調解范圍,化解各類租賃矛盾,維護市場秩序。
政策背景: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注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尤其對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體系,形成房地產市場長效發展機制,提出了明確的要求。2016年5月,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實行購租并舉、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2017年7月,國家住建部正式將南京等12個城市確定為全國發展租賃市場的試點城市。
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定位,就發展我市住房租賃市場進行了認真研究。近年來,我市作為長三角區域中心城市,城市發展功能不斷增強,品質日益提升,配套日漸完善,群眾居住水平和環境得到極大改善,但也存在房地產一二三級市場發展不均衡問題,購房比例過高,租賃市場相對滯后,租賃市場主體發展不完善、不規范,為此,要通過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切實解決租賃市場存在的問題,逐步提高群眾解決居住問題的租房比重,形成結構合理的住房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