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近千畝良田租給政府卻被撂荒
部分鄉鎮政府拖欠農民租地款,不少農戶陷入無田可種、生活無來源的困境
新華社哈爾濱8月21日電(記者潘祺)“新華視點”記者日前在黑龍江省巴彥縣調查發現,近千畝良田撂荒,不少耕地被破壞。據了解,這些良田是2012年農民出租給巴彥縣部分鄉鎮政府的,本應在今年初由縣政府兌付給農民的第二期租金卻一直拖欠,不少農戶陷入無田可種、生活無來源的困境。
縣政府為何租地?又為何拖欠租金?記者進行了調查。
出租的良田被撂荒
一側是一人多高、長勢喜人的成片玉米,另一側是幾百畝被撂荒的良田,成群的牛在荒地上吃草。眼看著自家良田里長滿荒草,巴彥港鎮太安村小旭崗屯農民張文生心里不是滋味兒。
“撂荒地是屯里的‘上等地’,2012年4月,巴彥港鎮政府從我手中租了8.8畝地,今年到了該給租金的時候,鎮政府不給錢,農民也沒法種地,好好的耕地就撂了荒。”張文生說。
在巴彥縣華山鄉平原村,村民趙立新等人帶記者來到他們出租的耕地。記者看到,幾百畝連片的耕地雜草齊腰深,部分地塊的黑土層被推平,耕地中間散落著幾處水坑、壕溝。
“2012年,我和村里40多戶農民一起把地租給華山鄉政府。簽訂合同后不久,就有挖掘機、推土機平整土地。”趙立新告訴記者,原來的耕地有坡,平整后坡被鏟平,地表大量黑土被推到低洼處,只剩下不滲水的黃土。
平原村村民宋學說,這塊連片幾百畝的良田在租給鄉政府后,已經荒了3年,再加上黑土層被破壞,周邊農民挖坑取土等,現在成了沒法種的“破地”。
在龍廟鎮雙興村,村民張海春告訴記者,自家35.4畝耕地全部出租給鎮政府了,現在老伴有病,兒子和兒媳婦給人打零工。鎮政府既不給租金,也不把耕地還給農民,生活來源都成問題。
記者調查了解到,2012年,華山鄉、巴彥港鎮、龍廟鎮、松花江鄉、西集鎮5個鄉鎮政府分別與農戶簽訂合同,共租地2331畝。今年華山鄉約397畝、巴彥港鎮約562畝地撂荒。
第二期租金為何遲遲沒到賬
鄉鎮政府跟農民簽訂了什么樣的租地合同?在巴彥港鎮太安村小旭崗屯農民王彥生的合同上記者看到,甲方(出租方)是王彥生,乙方為巴彥港鎮人民政府;租地面積為19.2畝;土地租賃期限為16年;租賃用途為創辦農村生豬養殖基地及建立配套建筑物、設施、館舍等配套產業。合同上蓋有巴彥港鎮人民政府的章,以及農戶和時任鎮干部的簽名。
在租金及支付方式上,合同第四條明確寫道:租金由縣政府負責,分三期支付。第一個五年,每畝租金500元。第二個五年,每畝租金550元。最后六年,每畝租金600元。由縣政府采取一卡通的方式直接撥到乙方賬戶。
在龍廟鎮、華山鄉部分租地農戶提供的合同上記者看到,除了主體不同,內容幾乎一樣,租賃期限為16年,租金支付方式也由縣政府分三期支付。
一些農戶反映,第一期租金確實給得挺痛快。但本應在今年初給付的第二期租金遲遲沒有到賬。
縣政府為何不支付租金?巴彥縣副縣長譚麗穎表示,合同雖然是鄉鎮政府與農民簽的,但實際用地單位不是政府,而是黑龍江省七合畜牧有限公司,目前,企業沒有把第二期租金交給政府。并且這一合同是上任縣政府與農民簽訂的。
據譚麗穎介紹,巴彥縣政府為招商引資,2012年4月與七合畜牧簽訂了投資協議書。按照協議,縣政府為七合畜牧協調約3000畝集體建設用地,七合畜牧采取租賃形式取得使用權,并按前五年、中五年、后六年共三期,分別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當時之所以鄉鎮政府與農民簽合同,是因為企業人員有限,也不愿與農民接觸,政府沒辦法,為了拿下這個投資項目,不得不與百姓簽訂了合同。”譚麗穎說,2016年底,縣政府與七合畜牧溝通第二期租金時,對方沒有付錢并表示想把這些土地轉出去。
政府表示已起訴相關企業
一些租地戶說,為了讓政府履行合同,幾個鄉鎮的農民們多次去鄉鎮政府、縣政府,每次去“政府干部態度都很好,但就是不辦事,還說這是上屆政府的事,他們不了解情況”,至今也沒拿到租金。
村民代表張海春說,當時鎮里只說招商引資要征地,沒說具體用途。如果知道政府是替企業征地,他們是不會簽合同的,“因為蓋的章是政府的,我們才簽合同。到現在全村人還埋怨我。”
地方政府為了給企業租地,與農民簽訂租地合同是否合規?巴彥縣政府法制辦工作人員李默涵說:“合同從形式上是有效的,是否合法、合規,我們也不好明確答復。”
黑龍江孟繁旭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健表示,鄉鎮政府與農民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就應及時全面履行合同內容,切實保護農民利益,否則就形成了違約事實。企業和政府間的合同是另一回事,不應影響政府依據合同向農民按時支付租金。
譚麗穎表示,政府已經起訴了七合畜牧,在法院判決后,縣政府再研究相應措施,給農民答復,“不管輸贏,農民利益一定會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