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自述“喝斷片” 對放火沒印象
在法庭上,林某表示認罪,他說事發當天晚上6點多,居委會同事們一起在他家附近的一個酒樓吃飯,席間他喝了6、7兩白酒,啤酒喝了多少不記得了,“喝得有些斷片。”林某說吃完飯后他們又去唱歌,期間他又喝了些啤酒,“幾點從歌廳出來我也不記得了,我有點迷糊,好像是走路回家的,至于從哪個門進的小區我都不知道。”林某說他只記得回到家后一頭栽倒在床上就睡了。
“著火了,醒醒!醒醒!”林某說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兒子叫醒他說外面著火了,“我起來看見窗外有火光,于是我就撥打了119報警,打通后119的人說已經有人報警了,后來消防隊的人來了,告訴我們煙大躲著點,林某說后來火被撲滅了。
第二天晚上5、6點的時候,西羅園派出所的民警到林某家。“他們說看了監控錄像,放火的人是我,把我帶到了派出所,可是我自己一點印象都沒有。”在派出所,林某也看到了錄像,他說從走路的姿勢看,應該是他。
據了解,民警調取小區周圍監控錄像發現,事發當晚有一個人走進了該樓門,然后就看到有幾次火光閃過,隨后大火著了起來,于是民警讓周圍鄰居、居委會工作人員辨認,確定了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樓門口依舊堆放著垃圾 攝/記者 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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