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緩刑 法官去看守所接人
在法庭上,林某一再表示,可能是因為對堆放垃圾的事情有情緒,自己喝多了酒沒有控制好自己,如果自己要是清醒的話,一定不會去放火的。
經過審理后,法官當庭宣判。
法院認為,林某在主觀上確有一時沖動、不冷靜因素,從平常工作、生活、鄰里關系中表現良好,無不良違法犯罪記錄,與堆放垃圾者無私怨,不存在報復他人和社會的情形,因此此次犯罪屬于一時性起,主觀惡性不深,且到案后如實供述,也積極賠償了全部損失,多名居民也表達了諒解,為此法院充分考慮犯罪動機、社會危害性、再犯可能性等方面,本著懲前毖后、教育的目的,依法對林某適用緩刑。
豐臺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判次決后林某表示不上訴。
法官表示,雖然判處緩刑,林某表示不上訴,但判決仍有10天的上訴期,所以10天后判決才能生效庭審結束后,法官前往豐臺看守所,給林某辦理取保候審手續,這10天中由社區民警看管,待判決生效后,林某在社區矯正服刑。
庭前探訪 樓門前依舊堆放著垃圾
21日下午,記者來到事發現場,還未走到樓門處,遠遠就能看到火災的痕跡,該單元西側從一樓至4樓外墻漆黑一片,被燒焦的墻磚裸露著,有的墻磚被燒成了黑炭,甚至已經脫落了,儀表箱已經看不出原來的顏色,事發時幾戶人家的玻璃碎了,窗戶燒壞了,也包括林某家,現在有幾戶人家重新裝修了窗戶。樓前的空地上應沒有垃圾了,施劃出的停車位上停著2輛車。
然而記者發現,在樓門東側一層住戶窗前,堆著很多垃圾,這些垃圾中有飲料瓶、編織袋、舊衣服、紙箱子、電飯鍋等等,一名老年婦女坐在小板凳上,正在整理垃圾,“這個就是何某”有居民悄悄告訴記者。
走進該樓,在天井處則堆放著電冰箱、行軍床等,居民告訴記者這些也是何某堆放著,在四樓,記者通過樓道窗戶望過去,何某家的窗戶到屋頂部都堆滿了東西,而何某家的陽臺上也堆滿了東西,留出的空間只夠一人通過,“她家的門只能半開,屋里堆滿了撿拾來的垃圾,之前有一次何某的丈夫燒水時睡著了,結果水燒干了,濃煙從屋里冒出來,鄰居使勁敲門才避免了一場火災。整個單元家家都用天然氣,只有她家為省錢用煤氣罐,她家屋里東西多,我們很害怕,老是怕著火,而這次火災后,派出所終于將她家的煤氣罐收了。”
鄰居們表示,何某沒有工作,小兒子輕度智障,靠老伴大約70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十多年前,何某就開始撿拾垃圾,堆放在樓前,為此居民們到處反映。據居委會工作人員介紹,為了幫助何某,他們不僅給何某辦理了低保,也給何某的小兒子辦理了殘疾人證,每個月也有補助,另外還給何某的小兒子找了個打掃衛生的工作,加上何某丈夫的退休金,一家人每個月的收入至少在一萬元,“按理說他們家生活不成問題,但是他們依然撿拾垃圾,還是堆放在樓前,下次著火了我們還能不能這么幸運啊!”居民們非常發愁。
庭后接受釆訪時,林某說之前居委會曾經清理過廢品,“但我們只能偷偷清理,都是在夜間,因為何某家人發現后罵他們,而且為了防止廢品被清理,何某家人24小時看守著,我們就沒法清理了”。(記者 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