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房沒車,一不小心我倆玩了回裸婚
兩年前,我成了“已婚婦女”。沒車,沒房。老公博士在讀,我月薪平均下來大概5000元。
怎么讓這個故事顯得更悲催一點呢?加個地點限制——在北京。但當時我還挺樂呵:畢竟是完成了一樁人生大事。直到后來,聽到各種版本“房子與婚事”的“愛恨情仇”,又了解到相親角那殘酷又直接的“鄙視鏈”,才恍然發覺,原來我們倆不小心前衛了一把,玩了回“裸婚”。
天地良心,真不是我們故意要“前衛”的。結婚于我們而言,是再自然不過的結果;而買房對我們來說,是高攀不起的奢望。這兩件事,本身就各自獨立,毫無聯系。
我和周博士的情誼可以追溯到遙遠的1997年,小學一年級。他說,那時我穿了一條白色的連衣裙,站在教室門口,像個小天使。如果從初中三年級用一種迂回方式互相表白算起,結婚時我們已經在一起11年了。
朋友們,11年?。?不結婚是要怎樣?
根據某種神秘的規矩,好像應該買了房再結婚?;榍百I房也是一出大戲,經常能弄得兩家人雞飛狗跳。但在我們這里,真心不存在這個問題。原因非常簡單粗暴,兩個字——“沒錢”。
我和周博士是青梅竹馬,這也意味著我們有著差不多的家庭背景:出身于湖北某四線小城,父母都屬于工薪階層。2015年,那座城市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455元,房屋均價為4552元/平方米。就算雙方父母為我倆賣掉老家的房子,也湊不出北京一套“老破小”的首付。而且,就算湊夠了首付,我那點工資,也還不起貸款。傾家蕩產、砸鍋賣鐵,太悲壯,我接受不了。
買房遙不可及,屬于“妄念”。但結婚又確實是我倆關系的終點。剩下的問題就是要不要等到能買房了再結婚。
那到什么時候去了?!雙方家庭一致覺得,這種等待很不靠譜。而且,老爸老媽想早點見到家庭的下一代,也樂見自己的孩子在北京飄來蕩去時有人照顧。所以,就讓關系被法律保護起來吧, 沒房無所謂,先有個“家”也好呀!
于是,2015年,在什么都沒有的情況下,我們結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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