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突然把她橫抱起來,從19樓扔下
女孩根本沒有想到男孩的預謀。3月20日晚上,她和室友加班回家,已經9點多了。女孩又打了一通電話。
“我覺得她是在給那個男的打電話,她在電話里說我在追求她,但是她討厭我。那天晚上我一晚上沒睡,太痛苦了,不想再受折騰,一天都等不及了”。
平時女孩都是鎖門睡覺的。
早上8點20分,女孩起床,洗漱,然后回房換衣服,準備上班——她沒想到,這一切,隔壁的男生豎著耳朵聽得仔細。
女孩回房,就那么一瞬間沒有鎖門,男孩一個箭步沖進去,隨即反鎖。
公訴人問:“你做了什么,她反抗了嗎,從房間到陽臺用了多長時間。”
“從房間到陽臺大概5秒鐘。我推她的肩膀直接推到陽臺,她沒反抗。她沒想到我要干什么。后來到陽臺,我直接把她橫抱起來,一只手拉著大腿,就這樣把她翻出陽臺。”
女孩確實沒想到,直到男孩把她橫抱起來靠近陽臺欄桿,才意識到危險,她大叫室友的名字,雙手在欄桿上胡亂抓取。
門外的室友聽聞,拼命敲門。
對面大樓的監控探頭記錄下殘忍的一幕,陽臺上兩個人影晃動,很快,一個人影從陽臺上墜落,頭發散開,另一個人影回房間。整個過程不過10秒鐘。
室友瘋狂拍門,門突然開了,男生走出來。室友問:“她呢?”男生說:“我把她推下去了。”
室友轉身就跑,一直跑到電梯里想起打電話報警,然后躲到保安室癱軟在地。
女孩家屬起訴,要1000萬元精神賠償
對整個犯罪過程,男生沒有異議。整個庭審過程,他說話嘟嘟囔囔,模糊不清,表情陰郁。
大家都說死去的女孩性格開朗,她媽媽一直抱在胸前的女孩的員工牌,上面的照片也是一臉陽光。
女孩回絕男孩的理由是“性格不合”。庭上,男孩說,他愿意補償女孩家庭。在短暫的休庭后,民事賠償部分,女方除了提出死亡賠償外,還提出1000萬元的精神賠償。女孩的表哥說:“不是真的要錢,1000萬,就是宣泄我們的憤怒。”
下午法庭組織調解,雙方差距太大,沒調解成功。案件將擇日宣判。
公訴人在庭上說的一番話很有道理:這8年,男孩一直想的是“我做了什么,我得到了什么”“我付出那么多,你怎么不回報我”,沒有按照自己的心意得到就放縱和發泄自己的情緒。人,都要學習和自己和解。
本報首席記者 肖菁見習記者 高佳晨/文林云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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