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案破了,但我們的隱私仍在裸奔
拿什么保護你,我的隱私
備受關注的“徐玉玉案”終于塵埃落定。
8月24日,“徐玉玉被電信詐騙致死案”關聯案件一審宣判,向陳文輝等人出售徐玉玉信息的杜天禹被指控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6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4月初,被告人杜天禹通過植入木馬等方式,非法獲取2016年山東省高考考生個人信息64萬余條,并向陳文輝出售考生信息10萬余條。陳文輝利用購買的上述信息實施電信詐騙,造成臨沂市羅莊區高考考生徐玉玉死亡。
據了解,在“徐玉玉案”中,個人信息遭到泄露是導致徐玉玉遭詐騙致死的重要原因。除了“徐玉玉案”,近年來已有不少新聞報道用事實和數據告訴我們個人信息泄露問題有多嚴重。那么,在新聞事件的背后,現實中我們的信息又該如何保護?
中新社記者 陳驥旻 攝
誰在“偷窺”你?
大多數人對以下幾種情況一定不陌生:剛買完房,手機會接到多家開發商、中介機構的電話或短信;孩子剛出生,推銷嬰幼兒產品的廣告紛至沓來;車險一到期,各大熟知你信息的保險機構就開始“輪番關懷”……
《中國個人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報告》曾指出,公民個人信息遭受侵害的程度令人觸目驚心。在對全國100多萬份調查問卷進行分析研究后,該報告披露,超過70%的人認為個人信息泄露問題嚴重;81%的人收到過熟知個人信息的陌生來電;53%的人因網頁搜索、瀏覽泄露了個人信息;因租房、購房、購車、考試和升學等泄露個人信息后,受到營銷騷擾或詐騙的高達36%。
現實中,類似的情況不勝枚舉,“徐玉玉案”更是引發了全社會對于個人信息泄露問題的關注和討論。究竟是誰泄露了公民的個人信息?誰又購買了這些信息?
據有關警方介紹,導致大規模個人信息泄露的源頭主要有兩個,一是黑客攻擊,雖不掌握信息資源,但利用“流氓軟件”獲取并泄露大量信息;二是握有大量個人信息的相關企業、單位、平臺“內鬼”。
公安部網絡技術研發中心主任許劍卓曾公開表示,目前對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危害最大的主要是銀行、教育、工商、電信、快遞、證券、電商等行業。由于這些行業掌握大量個人信息,內部人員更容易泄露數據。
據悉,去年全國公安機關共偵破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2100多起,查獲公民個人信息500多億條。在5000多犯罪嫌疑人中,屬于各行業內部的人員有450多人。
北京市西城檢察院民事檢察聯絡員程曉文指出,鑒于國家機關或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機構,掌握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因此需肩負更大的保護責任,對他們的要求和懲罰也應相對嚴格。
個人信息流向何處?此前有檢察院相關人士表示,購買個人信息最多的,是那些“需要推銷廣告信息、出售假冒發票和垃圾信息發布源頭的人”。其中,房地產中介、理財公司、保險公司、母嬰及保健品企業、教育培訓機構等日漸興盛的產品推銷和服務企業,是對個人信息趨之若鶩的核心群體。
個人信息流向的另一個終端還有詐騙團伙。當他們通過各種途徑獲取大量個人信息后,盜竊、電信詐騙、綁架、敲詐勒索等刑事犯罪也隨之而來,比如“徐玉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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