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級傷殘傷者起訴索賠69萬
因與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協商未果,趙女士和父親將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告上法庭,提出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賠償,其中,對周女士死亡的索賠金額為124萬余元,傷者趙女士則提出整形醫療費、誤工費、殘疾人賠償金等賠償。
北青報記者從代理律師文秀峰和白小強處獲悉,因為此前趙女士的傷情鑒定沒有出來,當時的索賠金額只是進行了暫定。在此次開庭前,由于已經定為9級傷殘,代理律師向法院申請對趙女士訴訟請求中的索賠金額進行了變更,趙女士提出索賠整形醫療費等共計69萬余元。
2016年8月24日,延慶區通報了對該事件的調查結果,認定游客未遵守規定,對警示未予理會,擅自下車,不屬于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但趙女士一方認為,《事故調查報告》的結論雖然認定此次事故不屬于安全責任事故,但他們并不認可該調查報告的結論,即使不屬于安全責任事故,也并不表示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對死者沒有民事賠償責任。
原告認為動物園對事件發生有責任
在起訴書中,趙女士一方認為,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動物園管理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對于趙女士的受傷和其母周女士的死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自駕車游覽野生動物園猛獸區系高度危險行為,八達嶺野生動物園開展此項經營活動,沒有經過任何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過程,屬于違法經營,項目設計本身缺陷很大,是造成原告趙女士遇襲并重傷的根本原因,也是致趙女士母親死亡的主要原因。
原告還認為,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僅靠提供安全警示的方式來履行安保義務,形式過于簡單粗暴,園方也沒有提供任何其他安保措施來保障游客安全;沒有必要的安全保護制度和應急預案,車上工作人員無所適從,僅能用按喇叭和踩油門的方式嚇唬老虎;在原告及母親周女士被送往醫院的過程中,園方也沒有采取任何搶救措施,直接導致周女士因失血過多死亡。
此外,北青報記者從代理律師處獲悉,18日的開庭將只審理傷者趙女士的案件,趙女士母親周女士的案子還需要等待。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