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家屬兩次都說“能順產就順產”
9月5日下午,北青報記者就家屬一方的說法,致電陜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詢問此事。醫院楊姓院長告訴北青報記者,對于家屬一方稱“曾兩次要求醫生剖腹產”一事,醫院方不認可。
楊院長向北青報記者提供了一份《產婦知情同意書》,北青報記者看到,家屬在“同意書”上手寫道:要求經陰道分娩,用催產素順產,諒解意外。同時,“同意書”中留下了產婦馬麗及其丈夫延斌的手印。
楊院長向北青報記者解釋稱,8月31日當天,在得知產婦馬麗疼痛難忍后,其主治醫生李醫生曾兩次詢問馬麗的丈夫延斌,“問他要不要剖腹產,但延先生與其他家屬,兩次都明確說明‘能順產就順產’”。楊院長表示,醫院的監控視頻畫面,可以提供相關佐證,“視頻顯示,8月31日下午5點多,產婦第二次疼痛難忍走出待產房時,曾向家屬下跪,當時產婦要求剖腹產但家屬沒同意。”楊院長表示,監控視頻沒有聲音,無法呈現產婦與家屬的對話,但拍到了產婦下跪的畫面。目前,該監控視頻已被當地警方作為調查材料取走。
改變分娩方式需要家屬同意
事發后,有網友詢問,為何在產婦要求剖腹產的情況下,醫院方未及時采取剖腹產手術,卻要先征求家屬同意?對此,楊院長解釋稱,孕婦在(臨盆)反應期前,需要與家屬一起,與醫院簽署一份協議,表明臨產意向是順產或剖腹產。
“一旦選擇了一種意向,在臨盆過程中,不出現危急情況,會按照協議中的方式進行。但如果選擇順產,即使產婦中途要求剖腹產,也需要征求簽協議的家屬的同意。”但楊院長表示,有一種情況會有例外,“手術過程中,產婦有大出血等嚴重狀況,醫生會向家屬說明情況,甚至會說服家屬給產婦做剖腹產。”
也有網友質疑稱,如果按照家屬說法,醫院未給產婦進行剖腹產,是否因為醫院有“順產率”的考核?對此,楊院長表示,該院的順產率一般在60%至70%,“醫院不會刻意追求所謂的高順產率,要看產婦的具體情況。”
事發后,也有網友提出,產婦在醫院內墜亡,院方是否未盡到監管責任。楊院長表示,醫院有多個待產房,要求護士對每個產婦隨時觀察,“一個待產房有四五位孕婦,看管(墜亡產婦)的護士當時可能在照看其他待產孕婦,所以沒能及時發現。”楊院長告訴北青報記者,得知產婦馬麗墜樓后,醫生第一時間對其進行搶救,“一共搶救了40多分鐘,事情發生后,家屬情緒激動,所以醫院沒有出面跟家屬解釋具體事宜。”
9月5日下午,北青報記者致電綏德縣公安局詢問此事進展,工作人員稱該案目前正在調查中。(文/本報記者 張雅 見習記者 張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