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的男子趙某應聘到一家醫藥公司上班第一天,便將公司客戶資料偷出,并在網上銷售。趙某從中獲利5000元,但此舉卻給公司造成40余萬元的損失。
9月8日上午,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獲悉,豐臺法院進行公開宣判,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一審判處趙某有期徒刑3年,宣判后,趙某表示要上訴。
攝/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洪雪
上班首日盜客戶信息
法院查明,今年3月間,趙某在豐臺區科技園北京某中醫藥研究院內,秘密竊取公司客戶交易信息,并將竊取的客戶交易信息向他人出售,非法獲利5000元人民幣。民警將趙某抓獲時,在其手機里發現了16000余條客戶交易信息。
此前的9月5日受審時,趙某多次表示認罪、悔罪。
26歲的趙某高二輟學后外出務工,2009年來北京。2017年3月7日,趙某應聘到豐臺區科技園北京康醫百年中醫藥研究院任職電話銷售員。該公司主要是通過電視購物營銷,出售各種皮膚病的藥品。
趙某自己是從網站上看到該公司的招聘信息,由于之前有過銷售的工作經驗,所以很順利應聘成功,當天就開始工作。“原來我做過銷售,知道有一個系統可以看到客戶訂貨情況。”趙某說自己當天只是想看一下公司的銷售情況,“無意間發現系統管理員的權限密碼,于是我就用管理員密碼登錄后,發現能看到所有客戶訂單信息。”對于自己一下子就試出了管理員的密碼,趙某說自己當時也不敢相信。趙某認為這些客戶的訂單信息能賣錢,便開始下載這些客戶信息,當天就下載了約2萬多條客戶信息和7萬多條無效客戶信息(只有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