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7日電《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簡稱“總規”)27日獲得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復。總規提出,堅持把政治中心安全保障放在突出位置,嚴格中心城區建筑高度管控,治理安全隱患,確保中央政務環境安全優良。
資料圖:北京城市規劃館。中新社發 任海霞 攝
總規提出,北京是首都,是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北京城市的規劃發展建設,要深刻把握好“都”與“城”、“舍”與“得”、疏解與提升、“一核”與“兩翼”的關系,履行為中央黨政軍領導機關工作服務,為國家國際交往服務,為科技和教育發展服務,為改善人民群眾生活服務的基本職責。
涉及“四個中心”功能建設,總規指出,要精心保護好歷史文化金名片,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前瞻性謀劃好國際交往中心建設,適應重大國事活動常態化,健全重大國事活動服務保障長效機制,加強國際交往重要設施和能力建設。更加注重依靠科技、金融、文化創意等服務業及集成電路、新能源等高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支撐引領經濟發展,構筑北京發展新高地。
論及首都發展要義、首善標準,以及優化城市功能和空間布局時,總規強調,要著力優化提升首都功能,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做到服務保障能力與城市戰略定位相適應,人口資源環境與城市戰略定位相協調,城市布局與城市戰略定位相一致。要堅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為提升首都功能、提升發展水平騰出空間。
總規指出,要嚴格控制城市規模。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硬約束,切實減重、減負、減量發展,實施人口規模、建設規模雙控,倒逼發展方式轉變、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城市功能優化調整。到2020年,常住人口規模控制在2300萬人以內,2020年以后長期穩定在這一水平;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減少到2860平方公里左右,2035年減少到2760平方公里左右。
總規強調,北京要壓縮生產空間規模,提高產業用地利用效率,適度提高居住用地及其配套用地比重,形成城鄉職住用地合理比例,促進職住均衡發展。加強需求端管控,加大住宅供地力度,完善購租并舉的住房體系,建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努力實現人民群眾住有所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