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購藥貓膩多朋友圈兜售多“三無”
不法商家打代購旗號售來源不明藥品
近年來,海外代購藥品迅速發展起來,由于利潤可觀,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人肉代購藥品的行列。但這些私自代購的藥品屬于“未經批準生產、進口”的藥品,按照我國法律,是銷售假藥。
據統計,2016年,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檢察院共受理涉及代購銷售假藥犯罪案件18件26人,而2017年上半年,該院就已辦理此類案件25件43人,增長明顯。
“在我們辦理的案件中,大部分都打著代購旗號,銷售的卻是‘三無’進口藥、高仿藥。以前還是實體銷售,現在為了躲避監管紛紛轉型,買賣交易全程線上,只有在郵寄時才會通過線下的快遞公司,打擊難度大,且極易死灰復燃。”天寧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李繼峰說。
據天寧區檢察院公訴科萬黎介紹,該院今年上半年已辦結的25件案件中,除了3件是實體店銷售外,其他均是“線上線下”的銷售模式,“其中,不乏一些商家打著‘代購’旗號銷售來源不明的假藥,‘地下美容院’更是這類藥品的重災區。同時,消費者使用這些非正規途徑、沒有監管的藥品,自身也需承擔很大的風險。”萬黎說。
無批文進口藥成嬰兒治病“緊俏貨”
“無依賴性”“無抗生素”“無激素”的進口兒童、嬰兒用藥品,很受中國媽媽們的追捧,其中不乏部分處方藥,如德國產的MUCOSOLVAN止咳糖漿、NURROFEN退燒藥、小綠葉消炎噴霧等。
有需求就有市場。2015年,全職媽媽林某為貼補家用,在小區開了一家母嬰店,生意一直不溫不火。當她看到身邊的小姐妹經常托人從日本、美國等代購回嬰兒專用藥品時,發現進口貨才是媽媽們的心頭好。
這時,林某想到自己好友經常出國,遂托她帶藥。此后,林某便留心身邊小姐妹的需求,以此制作“進貨名錄”發給好友,再快遞回來銷售,所得按比例分賬。為拓展客戶群,林某還在朋友圈打廣告,一時間生意火了起來。
然而,林某的母嬰店既無藥品經營資質,又沒有藥品進口手續,在一次檢查中被取締,銷售的藥品也被認定為假藥,已涉嫌犯罪。
“林某到案后并不認為涉嫌犯罪,認為自己銷售的不是假藥,在微信朋友圈或實體店進行銷售的都是國外親友從正規醫院開具或從國外官方網站直接下單購買,自己的孩子也服用,藥效非常好。”天寧區檢察院公訴科員額檢察官殷茹告訴記者。
“藥品是否為假,并不是藥品本身,而是要看有沒有取得《進口藥品注冊證》,這個是關鍵。”辦案檢察官說。根據我國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進口,須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審查,經審查確認符合質量標準、安全有效的,方可批準進口,并發給進口藥品注冊證書。未經批準進口的,均按假藥論處。因此,即便是實質意義上的真藥,只要沒有獲得批文,一律算假藥。
根據刑法修正案相關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最高刑罰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所以代購藥品也是要承擔很大風險的,尤其是銷售那些來路不明的藥品,萬一消費者出問題,代購者要承擔首要責任。”殷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