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日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
“為了一江清水,即便沒有補償,我們也會義無反顧地投入”
“上游人的洗腳水,成了下游人的致富泉,下游人拿上游人的洗腳水做上了幾百億的產業。”這是黃山人經常拿來打趣的一句話。一頭是富庶的浙江,一頭是相對落后的安徽,“利益共享,責任共擔”,口號易提,落實維艱。
環保部對新安江上游帶來的生態效益做過生態系統服務價值評估,結果顯示,系統服務價值總計246.48億元,其中水生態服務價值總量64.48億元。
“單就60多億元的水生態服務價值論,下游人一年補一半也至少有30多億元吧,就算是20%,一年也得有個12億多。”目前的補償額度,聶偉平頗有不平,“對于下游而言,我們提供的不僅是優質的,更有可觀的水量。水量是通過上游封山育林、植樹造林涵養出來的,簡單以水質要求作為補償標準,顯然不合理。”
補償夠不夠,拿什么作為補償額度依據?下一步的試點,聶偉平認為應探索開展水權交易,逐步用市場化辦法解決生態保護資金投入來源,建立水資源產權登記制度。
“新安江保護用簡單的數據是算不出來的,未來的發展也不可估量。作為上游的黃山市,為了一江清水,即便沒有補償,我們也會義無反顧地投入,這是對后人負責,也是對歷史負責。”任澤鋒說。
如何加大生態保護補償力度?2016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提出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保護補償力度。“除了增加縱向中央和地方財政轉移支付以及鼓勵橫向地區間補償之外,還要發揮市場機制促進生態保護的積極作用,使保護者通過生態產品的交易獲得收益。”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要建立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初始分配制度,探索建立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制度。
“近年來,我國補償立法在不斷完善,但現有涉及生態補償的法律規定分散在多部法律之中,缺乏系統性和可操作性。”聶偉平介紹,“生態補償涉及不同的利益主體和責任關系,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很難形成十九大報告要求建立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
除資金補助外,目前在產業扶持、技術援助、人才支持、就業培訓等補償方式方面缺乏成功的合作案例。聶偉平期待,“如果兩省能在產業轉移、人才培訓方面加強合作,改‘輸血式’為‘造血式’補償,推動全流域發展一體化,將更有利于實現兩省共建共享、互利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