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我必須去辦證了”
“你們消息靈通,要不幫我打聽打聽?”大方說自己愿意領證照,他覺得如果能領到民宿相關證照,對房客和經營者都是保障。
帶著大方的疑問,北京晚報記者撥通了國家旅游局12301熱線。熱線工作人員在核實后告訴記者:“目前,民宿需要聯系工商等主管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等證照,與其他的旅館、酒店沒有什么不同。辦理完相關證照,應該懸掛于民宿門口的顯著位置,供房客查看。”
在國家旅游局10月1日施行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中,要求民宿“經營場地應征得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同意”,“經營應依法取得當地政府要求的相關證照,滿足公安機關治安消防相關要求”。此外,還要求生活用水、食品、衛生條件、節能環保、廢棄物排放等均應符合相關國標。民宿從業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和健康檢查,持證上崗。
在8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旅游條例》中,也有與民宿相關的條款,稱“城鄉居民開展民宿經營,應當辦理工商登記,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民宿管理的規定”。
得到明確回復后,大方也終于明白了自己的處境,以前處在灰色地帶的民宿如今走到岔路口——要么去申領證照,合法經營;要么關張大吉。“看來我必須去辦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