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辦公室內多次向女同事食用的水和食物中投放含有甲睪酮(一種雄性激素)的物質,持續時間長達數月,對其身體造成損害。11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周川杰有期徒刑一年。
經查,被害人林某在周川杰投放藥物之初,就發現水杯中的水有苦味,但一直以為是杯子的問題,也沒在意。數月后,林某發現自己體毛變密,聲音男性化,月經數月未至,便到醫院檢查,發現體內雄性激素偏高。經單位同事提醒,林某通過查看監控,發現周川杰多次趁她不在辦公室時,向其飯菜、水杯中注射不明液體。周川杰則稱是想和林某開玩笑,注射的也是對身體無任何影響的口服藥。
林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在走訪有關藥物成分鑒定機構,提供林某在醫院檢查的相關報告后,鎖定藥物的成分范圍。經鑒定,林某身體異常是長期服用含有甲睪酮的物質所致,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2016年12月15日,成都市高新區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將周川杰提起公訴。今年5月,一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檢察官提醒,藥物致人傷害的刑事案件,在生活中發生不多,大多數群眾由于對藥物的特性不太了解,對于身體出現的變化也不會意識到是有人故意為之,一般不會想到報案,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犯罪行為人的僥幸心理。希望公眾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對于身體內在的非正常變化,及時查找自身及外界原因,避免受到更大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