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瞞報死亡事故,今年被群眾舉報。12月6日,經山東煤監局核實,去年12月20日,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發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該煤礦卻違法瞞報了該事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其處以4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據山東煤監局介紹,今年7月下旬,山東煤礦安監局接群眾舉報,反映一煤礦發生一起死亡事故。山東煤礦安監局監察人員立即對舉報內容進行了調查。
經核查,2016年12月20日,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井下-810m水平大巷四號聯絡巷換裝站發生一起運輸事故,死亡1人,該煤礦涉嫌瞞報事故。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由于現場操作人員違章作業,且現場管理不嚴不細、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導致的安全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煤礦在事故發生后違法隱瞞了該起事故。
按照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及處理建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據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處以4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原負責人處以上一年年收入100%罰款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隸屬于山東能源新礦集團,礦井位于巨野煤田中南部。今年7月底,山東煤監局魯中監察分局對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開展安全大檢查時,發現該礦設定的年度生產經營目標過高。檢查組以礦井調度記錄臺賬、產品供需臺賬、結算臺賬等為重點,深挖細查,最終查明該礦3月份產量超出計劃13%的違法違規行為,檢查組依法依規對該礦給予了58萬元的行政處罰。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罕見出土五件古代“蒸鍋”,其中一件大有玄2025-02-05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