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4日21時52分許,梧州市萬秀區中山路“中國黃金”店鋪發生一起搶劫案件,兩名犯罪嫌疑人頭戴摩托頭盔、身穿雨衣、手持兇器進店搶走價值40余萬元的黃金首飾后逃走。3月27日犯罪嫌疑人趙天嬌、任廣東、張鶴飛被公安人員成功截獲,并起獲贓物黃金首飾一批。12月14日,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3月上中旬,被告人趙天嬌、任廣東、張鶴飛先后在吉林省松原市、長春市等地合謀,由趙天嬌提起犯意,并進行策劃分工,決定到廣西搶劫金店。隨后被告人趙天嬌出資,伙同任廣東在長春市區內購買了作案工具仿制手槍兩支、太空卡六張等物品,由被告人張鶴飛使用他人身份證購買了兩張長春至桂林的火車票。
3月19日,被告人趙天嬌從長春出發先行到達廣西梧州等地進行踩點,將金店的定位、附近的環境拍成小視頻通過微信發送給被告人任廣東。
3月21日,被告人任廣東、張鶴飛使用被告人趙天嬌提供的資金,按照趙天嬌事前安排從長春坐火車到達桂林后,搭車去賀州購買二手男裝摩托車、頭盔等作案工具。
3月23日,被告人任廣東、張鶴飛駕駛摩托車從賀州向梧州方向出發,途中購買鐵錘、螺絲刀等工具,并將摩托車車牌拆除。被告人任廣東、張鶴飛去到梧州市中山路1—3號“中國黃金”金店,因店鋪已經關門而未能實施搶劫。
3月24日22時許,被告人任廣東與被告人趙天嬌通話后,伙同被告人張鶴飛佩戴頭盔、手套、口罩,再次去到中山路1—3號“中國黃金”金店內,由任廣東手持仿制手槍對店員進行恐嚇,張鶴飛使用鐵錘敲爛展柜側面玻璃,二人伸手將展柜內里的金項鏈、金戒指、金手鐲、金吊墜一批(經鑒定共價值人民幣141750.52元)搶走。
搶劫得手后,被告人任廣東、張鶴飛、按照事先商量好的逃跑路線,向廣東方向逃跑,在逃跑途中,不斷將作案工具、作案所穿的衣服等物品丟棄。
3月26日,被告人趙天嬌與被告人任廣東、張鶴飛在安徽阜陽匯合后繼續往長春方向逃跑。
3月27日,被告人趙天嬌、任廣東、張鶴飛逃跑途徑內蒙古奈曼旗時被公安人員抓獲,公安人員在趙天嬌身上搜獲被搶的金飾一批,并已發還給被害人。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趙天嬌、任廣東、張鶴飛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合伙以暴力脅迫的方法搶走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央視記者 廖汨 劉暢)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