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青海省委、省政府反饋督察意見。按照有關規定,督察組向青海移交了11項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
反饋內容包括青海省生態環境保護取得的成績、督察發現的主要問題以及整改要求。
截至2017年10月31日,督察組共交辦群眾舉報環境問題2299件,已全部辦結,責令整改2021家,立案處罰47家,罰款380萬元,立案偵查4起,拘留30人,約談195人,問責184人。
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 楊松:近年來,青海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部分領域和地區問題依然突出。
保護為發展讓路情況依然存在
督察指出,青海環保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生態優先的觀念樹立得不夠牢固,保護為發展讓路的情況依然存在。青海湖管理局、省旅游發展委、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編制的有關規劃,仍將位于核心區的鳥島、沙島作為主要旅游景點,與自然保護區的功能定位和管控要求明顯不符。
自然保護區違規旅游開發問題突出
二是自然保護區違規旅游開發問題突出,生態修復進展遲緩。青海湖等自然保護區違規開發旅游問題突出,環青海湖違規建設賓館、餐廳等旅游設施問題突出,占用草場面積超過14萬平方米;按照規劃要求,2015年底前應完成129項廢棄礦山地質環境重點治理工程,截至督察時仍有47項未完成;全省目前編制了25個水電開發規劃,僅有3個取得發展改革部門批復、10個通過規劃環評審查;2013年以來,21個工礦項目違規占用草原1.64萬畝。
一些突出環境問題未有效解決
三是一些突出環境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西寧市市區每天仍有6萬噸未經處理的污水和4萬噸超標污水進入湟水河。全省16個省級以上工業園區中,只建成7家污水處理廠,且僅有3家投運。青海發投堿業有限公司、五彩堿業有限公司等企業,在2017年以前二氧化硫等污染物長期嚴重超標排放,超標率高達90%以上;青海慶華煤化股份有限公司煙粉塵無組織排放嚴重,蒸氨廢水未經處理直接用于熄焦。